本该是含饴弄孙、安享晚年的年纪,杭州 70 多岁的曾女士却陷入了一场令人痛心的 “股权噩梦”。

2019 年 5 月,一位自称武汉运鸿集团销售人员郑某的人闯入了曾女士的生活。郑某巧舌如簧,向曾女士鼓吹运鸿集团及其关联公司硅鑫集团、运鸿集团 CTI 股的 “原始股权” 拥有极高的升值潜力,还承诺短期内就能带来丰厚收益。就这样,曾女士在郑某的蛊惑下,踏入了这个精心布置的陷阱。

从 2020 年 4 月 20 日起,在郑某的持续游说下,曾女士陆续掏出超过30万元人民币购买各种所谓的股权,主要用于购买硅鑫集团股权、运鸿CTI股权及运鸿集团股。郑某及运鸿集团利用曾女士对股权知识的匮乏,不仅提供虚假的股权证明,还诱导她通过运鸿集团的微信小程序 “运鸿员工” 查询虚构的硅鑫集团期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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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流转,五年过去了,曾女士不仅没有收到任何有效凭证,也未获得任何实质回报。在家人的多次劝说下,她终于在 2024 年 5 月 29 日开始对自己的投资产生怀疑。2024 年 6 月 5 日,曾女士与家人前往运鸿集团实地调查,结果令人震惊:运鸿集团位于湖北省武穴市的偏远角落,宣传的项目毫无盈利能力,与之前的宣传天差地别。

2024 年 7 月,曾女士向杭州市拱墅区派出所报案。警方调查发现,郑某的真实身份是郑某海,他使用虚假身份,仅将部分款项上交运鸿集团,其余则据为己有。

警方在调查运鸿集团过程中, 运鸿集团对之前卖给曾女士股权送预付卡的行为, 说成是购买预付卡赠送股权和期权。由于上市公司的股权和期权的变动需要履行严格的决策程序,报证监会批准并公告,而硅鑫集团及运鸿CTI股均未履行这些程序,所以运鸿集团卖股权期权的行为严重违反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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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向相关法律专业人士咨询,根据香港上市规则,香港上市公司发行股权或期权需经交易所批准及股东大会通过,并按规定在交易所指定网站公告。经查询香港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官网的硅鑫集团所有披露信息,运鸿集团售卖其股权、期权并私下收款的行为没有任何公告,未履行上述法定程序及要求,不合法不合规。

如今,警方要求运鸿集团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资金去向明细,却迟迟未得到回应。运鸿集团为让曾女士撤销案件,提出仅退回郑某上交部分款项,对其据为己有部分不予退还。曾女士认为应获全款退回,果断拒绝该方案。

我们不禁要问,运鸿集团究竟为何如此行事?其实际控制人李玉保在这起事件中扮演着怎样的角色?在法治社会中,为何还有这样的骗局存在?这起案件仍在调查中,真相究竟如何,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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