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某花17.9万元买来178.84吨“金矿原矿石”,但经化验矿石每吨含金量仅0.4克,远低于卖家提供的样品……1月7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甘孜丹巴县公安局获悉,这些“金矿原矿石”都是尾矿冒充的,犯罪嫌疑人罗某涉嫌诈骗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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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送来锦旗

丹巴县公安局民警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介绍,罗某系丹巴当地一村民,牛某系外地人,两人经人介绍认识。一个多月前,做矿石生意的牛某在罗某处购买了上百吨“金矿原矿石”,发现对方存在以次充好,随即向丹巴警方报案。

警方调查发现,去年11月,罗某与牛某商议买卖一批“金矿原矿石”。11月29日,在采集两份矿石样品准备送检时,罗某知道欲出售的“金矿原矿石”含金量低,便私自将事先准备好的高品质金矿检验样品与原样品混合。牛某将混合后的金矿样品送至河南灵宝化验室化验,化验结果为:1号样品每吨含金量为8.1克,2号样品每吨含金量为6.56克。

随后,双方达成买卖关系,牛某以每吨1000元的价格从罗某手中购买了178.84吨“金矿原矿石”,总计支付购买款17.9万元。然而,去年12月5日、6日,牛某将购得的原矿石运输至河南灵宝市精细冶炼时,冶炼场地重新抽样化验后发现,该矿石每吨含金量仅为0.4克。

专案组辗转近两千公里奔赴河南省开展调查取证,查清了罗某的犯罪事实,并依法将他传唤到案。民警介绍,经过调查,罗某卖给牛某的“金矿原矿石”都是用废弃的尾矿冒充的。

目前,罗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红星新闻记者 蒋麟 姚永忠 图据甘孜公安

编辑郭宇 责编 冯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