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在马金铺街道白云村一农家肥销售处依法查获涉案资金人民币820元。经工作,暂未找到上述资金所有人。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现面向社会发出认领公告。请上述财物权利所有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持有效证明材料与办案单位联系办理认领事宜。

逾期仍无人认领的,将依据相关规定按无主财物进行处理,依法上缴国库。

公告期限: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7月7日

联系电话:0871-67441110

联系地址:昆明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东中环路派出所

特此公告!

昆明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