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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以为要受到处罚,很紧张。没想到最后不仅没有被罚,执法人员还为我们送上了合规经营指导。”日前,江湾镇街道一家初创企业为虹口区市场监管局送上了一面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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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这家初创企业因销售未标注水效标识的淋浴器,违反了《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被区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依照《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将予以通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执法人员在调查中发现,当事人属于初次违法,并且尚未售出过该款淋浴器,在案发后立刻下架涉案淋浴器并积极完成整改,未造成危害后果,符合新修订的《上海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中新增的不予行政处罚规定情形,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了不予处罚的决定。

在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后,江湾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主动约谈该初创企业相关负责人,引导其对违法行为进行闭环整改,并为企业送上全方位的经营“合规体检”,助力企业完善内控机制,推动其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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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新修订的《实施办法》正式施行,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增至116项,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增至26项。江湾市场监管所积极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包容审慎监管精神,秉持“监管+服务”理念,提升监管服务效能,保护市场主体不因“小错”影响发展,促进辖区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提升。

下一步,江湾市场监管所将继续聚焦市场主体关切,持续规范免罚工作机制,全面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工作,坚持柔性执法、暖心服务,营造更加包容、更具活力、更有温度的营商环境,护航辖区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记者:顾俪

图片:区市场监管局

编辑:顾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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