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前·君熙府 】
公园前 · 文脉上 · 极智家
【官方认证】售楼中心☎☎℡TEL:400-665-1939
【官方认证】售楼中心☎☎℡TEL:400-665-1939
【官方认证】售楼中心☎☎℡TEL:400-665-1939
——【项目基础情况】——
【建筑面积】:约23850m²
【整体规划】:2栋23层住宅
【梯户比】 :2梯3户
【户型产品】:约93-196m²三至五房
【总户数】 :121户
【车位配比】:1:1.6
【交付标准】:高标准精装修
【一】主城中心 天生C位
越秀区,作为广府文化发源地、千年商都核心、省市行政服务中心,是广州建城2200多年来从未偏移的城市中心。
未来,是持续繁荣的全球城市的中心,重要地位无法取代。
【二】 超8成省直机关单位 成就城市贵脉
越秀区云集超8成省直机关单位,超1/3市直机关单位,1/5外国驻穗领事机构。君熙府地处市府旁,汇聚高质量友邻圈层,商儒财贵聚首,不可复制的天赋贵脉,成就当代人物的身份标签。
【官方认证】售楼中心☎☎℡TEL:400-665-1939
【官方认证】售楼中心☎☎℡TEL:400-665-1939
【官方认证】售楼中心☎☎℡TEL:400-665-1939
【三】教育强区 华南最强教育配套
越秀自古崇文重教,是广州乃至华南的教育强区,每平方公里2.54所学校,教育配套冠绝全市。君熙府楼下即是市一级广州市回民小学,实现目送式优教;第二中学、铁一中学、省实中学、十六中学等多所知名学府环绕,铺就菁英未来(具体相关招生政策以政府公示为准)。
【四】13条地铁线路 轨道交通密度位居全市第一
君熙府距离地铁1/2号线交汇点公园前站仅约400米,相邻解放路和中山路,快速接驳东风路和内环路等,快速直达天河、海珠、荔湾等各区核心。
【五】全市1/3医疗资源 华南高端健康医疗资源聚集
地广州市医疗水平全国排名前三,而越秀区坐拥406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华南高端健康医疗资源聚集地。
君熙府1公里范围内坐拥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中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等三甲医院,为家人健康保驾护航。
【六】千年商都核心 近揽北京路商圈
君熙府近揽北京路商圈,北京路商圈汇聚北京路步行街、广百百货、北京路天河城等多个大型商业中心,是广州历史上最繁华的商业集散地,醇熟生活举步即享。
【官方认证】售楼中心☎☎℡TEL:400-665-1939
【官方认证】售楼中心☎☎℡TEL:400-665-1939
【官方认证】售楼中心☎☎℡TEL:400-665-1939
【七】18个公园造就公园城区,繁华与自然兼得
越秀区坐落18个大大小小的公园,2022年环境空气质量在广州市中心城区排名第一,充分诠释了公园城区的含义。君熙府毗邻“广州第一公园”人民公园,周边更有被选为“羊城八景”的东山湖公园与越秀公园,三大公园环绕,是人与自然共生的理想之所。
【八】留在越秀,机会只有0.7%
越秀区近十年极少有宅地释放,从过去六年历史数据来看,新房平均供求比仅有0.62,严重供不应求。未来五年,越秀新房供应占全市1/130,且越秀区公园前,仅此一座君熙府。
【九】高定生活 世界品味
极具质感的生活享受,重塑城市人居新标杆,2023年中心品质高端改善选择。
【十】全龄奢阔户型 诠释理想人居格局
城央稀缺的2梯3户奢宅,涵盖93-196㎡全龄奢阔户型,阔绰大方厅、LDKG一体化、宽敞卧室和大飘窗等设计,家庭交流无界,每个家庭成员奢侈享受。空间不是奢华的炫耀,而是奢侈的享受,给予你一种超乎想象的惊喜与感动。
【官方认证】售楼中心☎☎℡TEL:400-665-1939
B栋01单元141㎡户型:
B栋02单元115㎡户型:
B栋03单元146㎡户型:
A栋01单元141㎡户型:
A栋02单元93㎡户型:
A栋03单元139㎡户型:
【十一】品牌物业服务 礼遇尊崇人生境界
躬行管家式服务体系,将服务化于细节,从秩序、环境、安保、绿化、设备和维修等多个方面,打造为城市新贵全方位定制的奢居家园,让居者体验无微不至的生活温度,尊享国宾级礼遇。
【官方认证】售楼中心☎☎℡TEL:400-665-1939
【官方认证】售楼中心☎☎℡TEL:400-665-1939
【十二】科技焕新,隐型管家
打造AI智慧奢宅,通过智能家居AAP,实现全屋系统远程操控,智慧物联,智能灯光控制、调光控制、电动窗帘控制、面板感应功能控制、人体感应控制(移感)、空调控制、新风控制、场景控制等的全社区覆盖,以科技智慧,为美好生活赋能。
——焕新越秀中心的理想生活家————主城中心进阶改善的最佳选择——稀缺城央品质住宅仅121席即将开抢,预约从速
官方认证】售楼中心☎☎℡TEL:400-665-1939
【官方认证】售楼中心☎☎℡TEL:400-665-1939
免责声明:本文章文字、数据和图片皆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数据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为要约或承诺。相关宣传内容不排除因政府相关规划、规定等原因而发生变化。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附件等书面文件为准,敬请留意最新资料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