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日本设计舰船的一大特点就是拼命压榨吨位,极可能多的堆砌武器和设备,这样做的优点是同吨位的日本舰船火力上远胜他国,缺点是居住舒适性大幅下降、甚至影响到适航性和安全性。这种设计理念几乎涵盖了当时日本所有的舰种,包括海防舰、驱逐舰、轻巡洋舰、重巡洋舰等,甚至战列舰、航空母舰也如此(当然,“大和旅馆”除外)。今天给大家介绍一艘当时日本建造的轻型航母,其吨位很小,但舰载机携带量却很大,这艘船便是“龙骧”号航母。
先介绍一下日本建造“龙骧”号航母的背景。1922年2月6日,美国、英国、日本、法国和意大利五个海军强国签订了《华盛顿海军条约》,该条约限制了列强海军规模和技术水准,这对于减少军备竞赛、促进世界和平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该条约的漏洞也很多,只约定了各种主力舰的比例,并没有对10000吨以下的航空母舰作出限制。对于处心积虑想扩军备战的日本来说,这是个机会,日本海军利用这个漏洞,在1927年度预算中编列了1艘8000吨级的小型航空母舰,后又把吨位放大到9800吨。
由于上世纪20年代日本缺乏航母建造经验,再加上吨位上的限制,因此决定采用“青叶”级重巡洋舰的舰体,并采用单层机库(后为了增加舰载机数量,改为两层机库,后层为开放式机库)、平甲板设计。这样做的好处是技术难点少,同时节省成本、建造速度也快。1929年11月,新航母便开工了,并命名为“龙骧”号。
“龙骧”号为什么会采取平甲板设计呢?站在后世的角度看,航母采取岛式上层建筑是才是正确方向啊。采用平甲板设计这是源于建造“凤翔”号航母的经验。日本早在1921年就建成了世界上第一艘航母——“凤翔”号,满载排水量10500吨,采用岛式上层建筑。不过在实际使用过程里,发现岛式结构并不是很合适。由于该舰的飞行甲板比较狭窄,岛式建筑在起降时显得非常碍事,为了保证舰载机的安全起降,又拆除了岛式建筑。因此在建造“龙骧”号时,设计人员采用平甲板设计。
不过开工没多久,日本钻漏洞的把戏很快就被其他列强知晓了(一艘航母的建造很难瞒过去的),于是1930年新签署的《伦敦海军条约》对10000吨以下的航空母舰也作出了限制。日本没办法,只得将“龙骧”号吨位计入了航母限额总吨位中,《华盛顿海军条约》中约定日本海军航母总吨位不得超过81000吨。“龙骧”号建造速度很快,1931年4月就下水了,两年后完工交付。
日本早期航母编队方案是“一大一小”两艘为一个航空战队,当时已经服役有两艘大型航母和一艘小型航母,大型航母是“赤城”号与“加贺”号,小型航母是“凤翔”号。加上新服役的“龙骧”号,正好组成两个航空战队。
“龙骧”号航母主要性能:舰长175.9米,宽20.3米,吃水5.6米,标准排水量8000吨,满载排水量10600吨,舰员编制934人。动力为6台蒸汽轮机,6万马力,双轴,航速33节,续航力10000海里/14节。配备12架战斗机和24架攻击机,另有12架备用机,共计48架。6座双联装127毫米高射炮,8座四联装13.2毫米高射机枪。
满载排水量10600吨的航母居然搭载了48架舰载机,这个很惊人了。二战时期美国著名的“独立”级轻型航母(基于巡洋舰舰体建造),满载排水量15100吨,但只携带了30架舰载机。而英国的“独角兽”号轻型航母,满载排水量20300吨,载机量只有35架。还有英国的“勇敢”级航母,满载排水量超过27000吨,舰载机数量也不过才48架!
但是这样充分利用空间搭载舰载机,带来的隐患也很大,夸张说是就拿“命”换的。新增的机库、宽敞的舰桥导致它的上层重心过高,干舷过低,这成为“友鹤事件”的主要原因。“友鹤事件”这里就不多说了,军迷们都知道。“友鹤事件”中“龙骧”号因为干舷过低,汹涌的海浪涌入后部开放式机库,同时前方的飞行甲板和舰桥前壁也受到了严重冲击,多处出现凹陷,舰体中部也有螺钉松动。
事后日本海军对“龙骧”号进行改造,将前壁改成了垂直设计,在前甲板上加装防浪板,并将后方的封闭式机库改为封闭式防水构造,等等。经过改造后,“龙骧”号的吨位增加到12700吨(满载排水量),不过舰载机数量还是保持在48架。
“龙骧”号自服役后就充当了日本对外扩张的急先锋,无论是在侵华战争中,还是在太平洋战争中,给同盟国造成了不小的损失。后来在1942年的第二次所罗门海战中,“龙骧”号被美国太平洋舰队“企业”号和“萨拉托加”号两艘航母的舰载机联手击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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