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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运界网消息,欧盟FuelEU Maritime已在1月1日正式生效,但希腊和塞浦路斯等一些欧盟航运大国仍担心“区域监管”将影响竞争力。

FuelEU Maritime的主要目标是增加对可再生和低碳燃料的需求和持续使用,减少海运温室气体排放,同时确保海运平稳运行,避免内部市场的扭曲。

衡量标准

与市场机制不同,FuelEU Maritime是一个从技术层面直接对航运公司温室气体排放进行限定的法规。衡量的标准是航运公司全年平均燃料温室气体强度(GHG intensity of the ener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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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排要求

FuelEU Maritime要求所有用于商业用途载客或运输货物且总吨位超过5000的船舶在停靠欧洲经济区(EEA)成员国管辖范围内的港口,均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是对船舶燃料温室气体强度进行限定;二是2030年起,船舶靠港必须使用岸电或零排放技术。FuelEU Maritime要求碳强度到2025年下降2%(相较于2020年),到2030年将达到6%;到 2035年开始加速,将达到14.5%;到2040年达到31%;到2045年将达到62%;到2050年将达到80%。没有达到这一减排目标的船则需要接受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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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elEU Maritime是欧洲独有的法规,许多欧洲船东认为,如果仅作为区域性要求存在,将使他们在全球市场上失去竞争力。

根据欧盟最新会议纪要,包括“保加利亚、克罗地亚、塞浦路斯、希腊、意大利、马耳他、葡萄牙、罗马尼亚和西班牙在内的9个欧盟国家代表提请注意EU ETS对海运和欧盟港口竞争力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

丹麦航运协会认为这是不合时宜的“噪音”。丹麦航运协会Bjarne Løf Henriksen表示,这不是他们第一次反对未来几年收紧EU ETS监管要求。“在规则生效一年后,仍有人试图改变规则,这要么是时机不对,要么是缺乏行动。”

总的来说,航运业将EU ETS等欧盟气候倡议视为“区域立法”。与此同时,航运业一直在强调采用全球性的气候规则。

Bjarne Løf Henriksen表示,“全球航运监管最好。解决这一问题的唯一办法是成员国明确支持并在国际海事组织(IMO)内推动国际规则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