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枣庄市委批准,枣庄市纪委监委对枣庄市基础设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王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磊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搞封建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宴请;组织观念淡薄,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丧失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及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磊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枣庄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枣庄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磊开除党籍处分;由枣庄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