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保护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途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是助力美丽中国建设和绿色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一年来,印台法院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生态司法理念,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环资团队团结一心、积极履职,圆满完成了2024年度环资审判各项工作任务。
完善“三合一”审判机制,进一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印台法院坚持专业化方向,适应环境资源审判新形势,推进环资审判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建设。2024年多次组织环资干警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培训,不断更新环资审判的理念、提升办案技能,切实提高审判质效。2024年在选任人民陪审员过程中,注重专业力量配备,选任2名具备环境资源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环境资源审判中就专业性事实调查认定、监督生态环境修复、验收和修复效果评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发挥环资审判职能。印台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审理环境资源案件2件,严惩破坏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并积极采取恢复性司法举措,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2024年审理的两案中,其中一案判决被告人支付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4万余元,另一案,经本院组织主持调解,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检察院与被告人肖某某就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人在异地铜川市印台区三里洞红矸山直观坡面种植油松1328棵。恢复性司法理念植入审判,取得了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效果。
常态化“回头看”,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修复。审判只是生态保护的“前半篇文章”,做好生态环境修复工作是生态保护的“后半篇文章”,为了做好这“后半篇文章”,2024年印台法院组织相关人员对审理过案件的生态修复情况进行实地查看。2024年6月5日,对高某非法采矿罪的生态修复情况进行实地回访,实地查看了复绿植树的成活率、复绿面积、栽种密度等情况,并现场督促高某继续履行复植补种义务,做好生态修复治理工作。12月16日对肖某某滥伐林木一案的生态修复情况进行实地回访,被告人已经种植340棵油松,剩余部分将在2025年3月20日之前种植完毕。
推进协同联动,进一步形成环境治理保护合力。印台法院认真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司法理念,积极探索跨部门、跨区域协作机制,共同保护生态环境。2024年6月19日,印台区法院与区检察院、陈炉镇人民政府携手,在陈炉镇举行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仪式,该基地的设立对千年耀瓷文化、红色文化、历史名镇树起司法保护屏障。11月29日,在西安铁路运输法院的倡导下,印台法院与西安铁路运输法院、耀州区人民法院、王益区人民法院、富平县人民法院在西安市阎良区举行了《石川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该《协议》的签订,是石川河流域三市五地法院协同保护生态环境的务实举措。
加强普法宣传,进一步提升全民环保意识。印台法院积极回应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关切,不断加大环境资源保护宣传力度。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旁听庭审。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引导作用,以最高院、省高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引导群众学法、守法。坚持“每月一主题、一乡镇”普法宣传活动,并在6.5世界环境日、8.15全国生态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干警深入社区、学校等举办讲座、发放资料、提供法律咨询。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环境保护知识,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人民法院的环资审判工作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越来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回望过去,2024年环资团队通过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探索更加多样化的工作方式,用更加全面的司法触角去用心守护好印台的碧水蓝天。
撰稿:陈瑶
初审:姜彦青
审核:乔颜芳 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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