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检署侦结京华城容积率等案起诉前民众党主席柯文哲求刑28年6个月,并羁押禁见。柯文哲委任郑深元1月5日发文还原去年8月北检侦讯过程表示,柯文哲被当庭谕知逮捕时,检察官控诉他“涉犯A罪且犯嫌重大”;但令人存有疑虑的是,检方当时尚未提问A案,显见已经违反《刑事诉讼法》。

郑深元在Threads发文表示,柯文哲住处及办公室去年8月间遭搜索后,柯文哲当天就被带回廉政署讯问一路至凌晨时分,随后柯自行前往地检署接受复讯,“廉政署问的是A案,当天搜索的目标也是A案,但三更半夜到地检问话时,却是问B案。”为此,他向检察官反映,B案并无急迫性,是否应等上班时间才传唤到案说明即可?检方并暂时休庭。

郑深元进一步透露,检方再开庭时,柯文哲拒绝夜间讯问,检察官称可休息1至2小时,不过柯认为仍是半夜,并无多大意义,但没想到就被当庭谕知逮捕,罪名为涉犯A罪且嫌疑重大,同时强调:“但检方其实根本还没问A案。”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28条第4项规定,被告经传唤、自首或自行到场,于检察官讯问后,但认有羁押之必要,得予逮捕”。郑深元说明,柯文哲当天自行到案,办的是A案,但检方却先问B案,“不知是否想进行疲劳讯问,检方在他表明拒绝夜间讯问之后,却用A案犯嫌重大进行逮捕,这是显然违反刑事诉讼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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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场声请提审。天亮之后,法院开庭了,检方也到场,检方的说法是:他们先问B案,之后就会问A案了。”郑深元坦言,当时法官也无奈接受检察官的说法,因此他们又返回地检署,随后遭声请羁押。

最后,郑深元感慨,有人说柯文哲任性,有人说是因畏惧想逃跑;但他却认为,柯文哲只是想让律师回家休息,不然真的会被问到天亮。

此外,台监察部门日前表示,柯文哲政治献金案已查出“多处违规”,待当事人对监院所提疑点函复后,就能送廉政委员会审查、结案。对此,民众党批北检配合监察部门送信到看守所,柯文哲9月想寄辞职信却遭遇困难,“这不就是政府机器配合党、检、媒,追杀个人吗?”

针对柯文哲政治献金案,台监察部门秘书长李俊俋表示,案件从去年8月13日开始查,现进入收尾阶段,已查出“多处违规”,待当事人对“监院”所提疑点函复后,就能送廉政委员会审查、结案。李俊俋说明,监察部门查政治献金案,都会请当事人表达意见,虽柯被押且禁止通信,但第一次羁押时,检察官有允许“监院”发函给柯文哲,“监院”现会再次函请检方转交给柯。

对此,民众党吴怡萱质疑,柯文哲人在看守所羁押禁见,“要怎么跟‘监察院’交代政治献金哪里有问题?要怎么回覆‘监察院’查出的违规问题?”

吴怡萱指出,柯文哲从9月就想寄出“不关案情”的辞职信,但一直寄不出去,结果北检配合监察部门,将信件送至看守所,“这不就是政府机器配合党、检、媒追杀个人吗?”吴怡萱认为,监察部门寄厚厚一叠资料,要求柯文哲亲自回覆,除非柯文哲签署委托,才能处理政治献金的相关说明。“这不就是政治追杀吗?怎么会这么多机关全部动起来针对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