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锡悦弹劾案 罪名之争有点“乱”
高冰冰
韩国国会的代理律师团正向宪法法院申请批准弹劾总统尹锡悦。该律师团7日就弹劾理由不含“内乱罪”作出一番拗口的解释:国会弹劾动议之所以提及“内乱罪”,是因为要强调尹锡悦实施紧急戒严“足以构成内乱罪”,而非把“内乱罪”列为弹劾理由。
连日来,围绕宪法法院该不该审理尹锡悦所涉“内乱罪”,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与执政党国民力量党以及尹锡悦支持者阵营争论不断。舆论认为,当前乱局背后是共同民主党希望推动宪法法院尽快罢免尹锡悦,为党首李在明竞选总统争取时间。
【争什么】
韩国国会方面3日宣布,决定修改国会弹劾动议的弹劾理由,撤回“内乱罪”这一条。国会说,尹锡悦是否犯有“内乱罪”,属于刑事审理范畴,而宪法法院针对弹劾案的审理仅应判断他发布紧急戒严令是否违宪、违法。国会强调,尹锡悦发布戒严令有“内乱罪”的事实,但应由刑事法庭判断这一罪名是否成立。
国民力量党认为,共同民主党掌控的国会要从弹劾理由中删除“内乱罪”,是为了尽快罢免尹锡悦,以提前举行总统选举。若弹劾理由删除这一条,则弹劾案无效,国会应对弹劾动议案重新表决。尹锡悦律师团队同样主张,如果弹劾案的审理不包括“内乱罪”是否成立,宪法法院就应驳回弹劾动议。
宪法法院6日回应,能否撤回“内乱罪”弹劾理由将由法院方面判断。而对于国民力量党和尹锡悦律师团队的强烈反应,国会代理律师团7日向媒体解释说,弹劾理由没有变化,弹劾动议虽然提出尹锡悦的行为有“内乱罪”的事实,但仅为国会的“评价意见”,没有要求宪法法院审理他是否构成“内乱罪”。
宪法法院定于本月14日和16日就尹锡悦弹劾案分别进行第一次和第二次辩论。预计各方围绕弹劾理由的争论仍将持续。
【急什么】
韩国舆论认为,围绕“内乱罪”在弹劾理由中的存废之争,反映出共同民主党急于推动宪法法院确认弹劾并罢免尹锡悦,给李在明竞选总统争取时间。
去年12月14日,国会通过尹锡悦弹劾动议。随后,弹劾动议提交宪法法院审理。在弹劾理由中,对“内乱罪”的审理将非常复杂,势必延长审理和宣判时间。
宪法法院受理尹锡悦弹劾案后,审理流程最长可达180天。如果法院批准弹劾,确认罢免尹锡悦,韩国应在60天内,即最迟今年8月中旬之前举行总统选举。对共同民主党而言,最有实力竞争总统的人选当属李在明。然而,李在明也背负官司,能否参选面临很大不确定性。
李在明去年11月中旬被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一审裁定违反《公职选举法》罪名成立,判处监禁一年、缓刑两年。李在明随后上诉。根据韩国法律,原则上二审要在一审结束后3个月内,即今年2月中旬前宣判;如果李在明继续上诉,终审要二审后3个月内,即5月中旬前完成。如果终审维持原判,李在明将无法竞选总统。
对共同民主党而言,李在明能否赶得上总统选举,与上述两起案件的宣判时间和结果密切相关。因此,共同民主党急于推动罢免尹锡悦,并确保总统选举在李在明案终审宣判前举行。
去年12月底,国务总理韩德洙代行总统职权仅13天即遭弹劾,正是因为共同民主党等在野党不满他暂缓任命宪法法院法官。宪法法院由9名法官组成,针对尹锡悦的弹劾动议须获至少6名法官赞成弹劾方可通过。韩德洙遭弹劾时,宪法法院中尚有3个法官席位处于空缺状态,而在野党无法确保6名法官均赞成弹劾尹锡悦。
目前,继韩德铢后代行总统职权的崔相穆已任命两名宪法法院法官。两人分别是国民力量党和共同民主党中意的人选。最后一个空缺,崔相穆交由朝野政党“协商一致”再任命。(完)(新华社专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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