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北人大”微信公众号1月7日发布的人事任免消息,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免去:胡启生的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

另外据“河北人大”同日发布的公告称,定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胡启生辞去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有关规定,他的代表资格终止。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公开资料显示,胡启生出生于1971年5月,安徽桐城人,研究生学历,北京大学政治学与行政管理系政治学理论专业法学博士。

胡启生早年间在安徽省委办公厅综合调研室工作,曾任滁州市委副秘书长(2005年5月明确为正处级),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蜀山区委常委(正处级)、蜀山新产业园管委会主任,包河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长、区委书记等职。

2015年6月,胡启生转任合肥下辖巢湖市委书记,同年8月任合肥市委常委。

2017年12月,胡启生出任铜陵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次年1月去代转正。

2021年4月,胡启生跨省履新,任河北省政府党组成员,5月升任副省长。直至此番卸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