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月8日电 根据江西证监局在2025年1月8日发布的公告,江西省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人员曾少雄、何新跃、石磊、邓雨鸥因违规行为受到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经查,该公司在2019年4月至8月期间,与债券认购方约定并支付债券票息外收益,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此外,2021年12月末,公司涉及的抵质押资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而未进行信息披露,违反了相关规定。

时任董事长曾少雄,时任副总经理、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何新跃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集团融资部负责人石磊,时任资产财务部邓雨鸥是相关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相关规定,江西证监局决定对江西省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曾少雄、何新跃、石磊、邓雨鸥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若对本决定不服,相关方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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