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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城区小巧新颖的“烟花小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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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份的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申报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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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的数量?

临时零售网点分布地址?

报名申请时间及流程?

请往下看

为满足我市居民春节期间烟花爆竹购买需求,加强我市烟花爆竹临时销售安全管理工作,规范烟花爆竹临时经营行为,1月8日,福鼎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春节期间城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设置及申报工作的公告》

临时零售网点设置

(一)网点布局及设置形式2025年春节期间将在中心城区(桐山街道、桐城街道、山前街道)共设置10个的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发放短期《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2025年1月22日—2025年2月12日)。

临时零售点采用防爆厢(安全仓)形式,属临时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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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确定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种类。临时零售点经营产品种类按照《福鼎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规定》进行销售。

(三)行政许可审批及管理。城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按照经营者申请、街道汇总报送、市烟花办有关成员单位联合审查、市应急局受理发证,街道属地监管和市烟花办综合监管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

(四)行配送和回收制度。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配送工作由福鼎市6家烟花爆竹批发公司负责。临时零售点在经营许可期限届满后,应当停止销售,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应对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予以回收。我市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从2025年1月22日起可以开始统一配送。

报名申请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5年1月8日至1月13日

(二)报名地点:居住所在地街道安办

(三)报名条件:

1.年龄18周岁至60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完全民事责任能力;

2.无违法违规销售烟花爆竹劣迹及能够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

3.经营主要负责人需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其他从业人员应经过相关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4.每个临时零售点的申请需有明确的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至少2人以上)方可申请报名,且任一从业人员不得重复申请报名;

5.报名人员不得是已取得烟花爆竹批发、零售许可证的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

6.经营者应做好临时零售点周边卫生环境工作,对因烟花爆竹造成的卫生环境问题,需与环卫部门进行协商解决;

7.防爆厢(安全仓)由烟花爆竹批发公司统一提供,经营者在经营期间产生的烟花爆竹批发费用、防爆厢(安全仓)使用费、搬运费等相关费用,由经营者与批发公司自行协商支付;

8.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市烟花爆竹安全领导小组会对报名者进行有无违法违规销售烟花爆竹劣迹核查,如存在该种情况,将取消报名资格。

为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统一以现场摇号方式确定临时零售点的经营者,市烟花办及相关部门现场参与监督(摇号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福鼎市春节期间城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申请表;

2.申请者身份证复印件;

3.经营主要负责人(申请人)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4.临时零售点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合格承诺书;

6.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报名时应当提供上述证照的原件进行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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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

关于开展2025年春节期间城区烟花爆竹

临时零售网点设置及申报工作的公告

为满足我市居民春节期间烟花爆竹购买需求,加强我市烟花爆竹临时销售安全管理工作,规范烟花爆竹临时经营行为,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65号令)、《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鼎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规定的通知》(鼎政办〔2021〕4号)有关规定,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总体要求,现将2025年春节期间福鼎市城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设置及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临时零售网点设置

(一)网点布局及设置形式。2025年春节期间将在中心城区(桐山街道、桐城街道、山前街道)共设置10个的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发放短期《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2025年1月22日—2025年2月12日)。

临时零售点采用防爆厢(安全仓)形式,属临时设点。

(二)确定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种类。临时零售点经营产品种类按照《福鼎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规定》进行销售。

(三)行政许可审批及管理。城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按照经营者申请、街道汇总报送、市烟花办有关成员单位联合审查、市应急局受理发证,街道属地监管和市烟花办综合监管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

(四)实行配送和回收制度。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配送工作由福鼎市6家烟花爆竹批发公司负责。临时零售点在经营许可期限届满后,应当停止销售,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应对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予以回收。我市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从2025年1月22日起可以开始统一配送。

二、报名申请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5年1月8日至1月13日

(二)报名地点:居住所在地街道安办

(三)报名条件:

1.年龄18周岁至60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完全民事责任能力;

2.无违法违规销售烟花爆竹劣迹及能够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

3.经营主要负责人需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其他从业人员应经过相关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4.每个临时零售点的申请需有明确的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至少2人以上)方可申请报名,且任一从业人员不得重复申请报名;

5.报名人员不得是已取得烟花爆竹批发、零售许可证的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

6.经营者应做好临时零售点周边卫生环境工作,对因烟花爆竹造成的卫生环境问题,需与环卫部门进行协商解决;

7.防爆厢(安全仓)由烟花爆竹批发公司统一提供,经营者在经营期间产生的烟花爆竹批发费用、防爆厢(安全仓)使用费、搬运费等相关费用,由经营者与批发公司自行协商支付;

8.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市烟花爆竹安全领导小组会对报名者进行有无违法违规销售烟花爆竹劣迹核查,如存在该种情况,将取消报名资格。

为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统一以现场摇号方式确定临时零售点的经营者,市烟花办及相关部门现场参与监督(摇号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福鼎市春节期间城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申请表;

2.申请者身份证复印件;

3.经营主要负责人(申请人)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4.临时零售点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合格承诺书;

6.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报名时应当提供上述证照的原件进行核对。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市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依法监管,街道负责并组织实施”的原则,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法律法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强化监管,加大执法力度。由市烟花办组织属地街道办事处、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加强对临时零售点烟花爆竹经营、燃放及产品质量环节的监督管理及检查,严格执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引导群众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三)强化宣传,提高安全意识。各街道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网络、媒体、悬挂横幅标语、印发宣传材料及短信微信等各种宣传载体,深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要加大对城区规定的禁放、限放区域、时间及允许燃放品种等相关规定的宣传,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并到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零售点进行购买。

福鼎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月8日

福鼎市融媒体中心

信息来源:福鼎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林锈锈

审核:汪晶晶

监制:黄益升

总监制:王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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