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沈北新区交通运输局发布《区域运营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拟增加等时费用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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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出租汽车运价改革,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稳定,推进沈北出租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捋顺沈阳市安捷客运集团有限公司沈北分公司经营的527台沈北区域运营巡游出租汽车计价收费标准,保障出租汽车驾驶员合理收益,降低出租汽车经营成本支出,参照沈阳市市内出租汽车2019年10月28日开始实行的最新时距和计收费计价标准,在继续执行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批复(沈北发改审字〔2017〕第1号)基础上,沈北新区拟实施《区域运营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拟增加等时费用方案》,现将方案予以公示,具体公示情况如下:

一、公示时间: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2月6日

二、公示地点:www.nsy.gov.cn

三、参与途径:在公示期限内,如有意见或者建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箱、信函、书面意见等方式向沈北新区交通运输局反映。

四、联系电话:024-89864233

五、联系邮箱:jtysj-sbxq@shenyang.gov.cn

六、联系地址:沈北新区交通运输局

沈阳市沈北新区中央路64号

七、联 系 人: 刘铁志

附件:

区域运营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拟增加等时费用方案

沈北新区现有区域运营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沈北出租汽车)527台,由沈阳市安捷客运集团有限公司沈北客运分公司于2007年取得经营资质,现执行的运营计价方式是依据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沈北发改审字[2017]第1号批复:起步价由3元/1公里调整为5元/2公里,超出2公里后每增加550米加收1元,车辆运营里程超出12公里后每370米加收1元(早6时至晚22时);夜间为每340米加收1元(晚22时至次日6时)。

随着沈北新区发展和地区人口持续增加,近几年社会车辆保有量增长迅速,致使沈北部分路段经常出现道路拥堵现象,尤其是道义地区在早晚出行高峰时段道路拥堵严重,影响了沈北出租汽车的正常运营服务,加大了沈北出租汽车日常运营成本,乘客“打车”前往重点商业街区、火车站、医院、学校等行车拥堵路段点位时,“一口价”议价违规收费或“拒载”等服务质量问题导致行业投诉现象时有发生。

近期我局通过调研,充分调查出租汽车驾驶员群体对沈北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参照、对比沈阳市出租汽车(大手续)现有执行运价标准,目前沈北出租汽车(527台)与沈阳市出租汽车(1.7万台)日常经营成本支出(包括耗油耗气、维修保养、保险等)完全一致,等时费也应相同,我局形成了沈北出租汽车运价调整的初步意见。

一、沈北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工作目标

为深化出租汽车运价改革,通过科学制定、及时调整出租汽车运价水平和结构,适当提高出租汽车驾驶员收入水平,缓解客运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经营压力,维护行业稳定,充分发挥运价调节出租汽车运输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提供交通运输服务,推进沈北出租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运价调整工作原则

坚持出租汽车运价与沈北经济和消费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综合考虑沈北新区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消费支出能力、出租汽车运营成本、驾驶员收入情况、交通状况、服务质量等因素,客观科学开展沈北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工作。坚持广泛调研、取长补短的原则,综合参照、对比沈阳市出租汽车现有执行运价标准。

三、运价调整程序

本次调价需经区政府批准同意,由区政府向市政府提报沈北出租汽车运价调价《区发改局调价请示》,附调价方案申请、常务会纪要,待市政府批复后,由区发改局下发调价批复文件,再由我局落实批复文件方案,执行单车调表。

四、沈北出租汽车本次运价调整拟增加等时费用

为捋顺527台沈北出租汽车运价计价收费标准,降低出租汽车经营成本支出,保障出租汽车驾驶员合理收益,参照沈阳市出租汽车2019年10月28日开始实行的最新时距并计收费计价标准,在继续执行区发改局文件沈北发改审字[2017]第1号批复基础上,现申请本次调整计价方式(加收计时收费)如下:

平峰时计时费用,当时速低于12公里时,累计计时每3分钟收费1元;高峰时段(早7:00-9:00,晚4:30-6:30),调整为每2分钟收费1元。

沈北新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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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沈北新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