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石家庄1月8日综合报道 1月7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免去:胡启生的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定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胡启生辞去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有关规定,他的代表资格终止。

胡启生,男,汉族,1971年5月生,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他曾长期在安徽省工作,历任合肥市委常委、巢湖市委书记,铜陵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等职,2021年任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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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