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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将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作为三大具体部署之一,统筹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目前,全省79%的村庄达到省级美丽宜居村标准,100人以上自然村全部通硬化路,行政村供水规模化率、5G覆盖率、养老设施覆盖率分别达87%、96%和74%,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超过95%,每个行政村有3个以上品牌快递服务覆盖,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显著提升。

01

强化县域统筹,

增强乡村建设科学性

坚持规划引领。推动全省各县统筹制定乡村布局、村庄建设、农房风貌“三个规划”,协调布局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引导村庄特色发展,预计2025年底完成“三个规划”编制县域全覆盖。 抓好项目谋划。对照“百千万工程”年度要点,省市县逐级做实乡村建设项目库和任务清单,加强项目协同。2023年以来省财政安排5880万元,支持2200个行政村开展初步设计,储备一批村内道路、充电桩、停车场以及急需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受到农民群众普遍欢迎。

02

聚焦重点实事,

提升乡村建设整体质效

注重难点突破。推动将农民需求强烈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项目纳入“百千万工程”重点任务部署,把乡村建设情况纳入“百千万工程”考核内容,对成效明显的县给予资金和用地指标激励。初步核算,目前全省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75%,同比提高10.3个百分点。强化典型引路。全省评选3287个“百千万工程”典型村,优先开展既有利于生产又有利于生活的项目建设,以中心镇、典型村为节点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带372条,带动周边村组团发展。

03

坚持共建共享,

激发乡村建设内生动力

采取便民高效建设方式。出台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以奖代补、农民工匠承建等政策,对已纳入相关规划且技术方案简单、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的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依法委托、下放乡镇政府实施;对投资额不超过400万元的农村小型公益性项目实施以奖代补方式,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推动乡土人才承建小型工程。广泛动员农民群众参与。开展村庄清洁、农房风貌品质提升等行动,组织美丽庭院培育和星级文明户评定,引导农民群众养成文明健康习惯。目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已基本纳入各地村规民约,全省57.6%的行政村运用积分制推动环境整治和长效管护,农民共建共享美丽家园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增强。

04

创新投入方式,

强化乡村建设要素保障

加大财政投入。聚焦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需求,2024年省级安排农业农村领域财政专项资金256.7亿元,发行农业农村领域地方政府债券627.4亿元,重点支持乡村建设发展。 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深入开展“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行动、“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积极推动重点建筑企业助力乡村建设。2023年下半年以来引入乡村建设项目帮扶资金超过11.5亿元。 加强用地保障。将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产生的新增指标直接由县(市)使用,专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振兴新增建设用地等需求,省级不再统筹。

(供稿单位: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来 源:《中国乡村振兴》杂志2025年第1期

总监制:姚卜成

监 制:韩世雄

编 辑:张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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