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调解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全过程,以“如我在诉”的真情实感,努力推动基层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实质化解。
靖西法院
近日,靖西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妥善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展现了司法调解在定分止争方面的积极作用。
原告与被告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原告将位于靖西市绣球大道下段的房屋出租给被告使用,租赁期限自2020年1月13日起至2024年1月12日止。根据合同约定,2020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12日期间每年租金为50000元,2023年1月13日至2024年1月12日期间租金为55000元。
合同签订后,被告因资金周转问题,经与原告协商,双方在2023年2月20日提前解除了租赁合同,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条一份,约定未支付的房租为人民币15000元,并承诺于2024年2月20日前付清。
约定期限届满后,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一直拒不付款,双方因租金问题产生了激烈争执,多次协商无果后,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案件受理后,由靖西市人民法院立案速裁庭法官李雪琳承办。主办法官与法官助理赵嘉玉、书记员覃一峰践行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司法理念,迅速展开调解工作,组织双方当事人来到法院面对面沟通。
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充分表达了各自的立场、诉求及面临的困难,在了解当事人的真实想法后,法官释明情况并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的劝导,使双方的态度缓和下来,僵持的局面逐渐被打破。最终,在充分保障双方权益的前提下,办案人员促成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原告同意减免部分租金,并同意被告用一年时间分4期支付所欠的租金。调解协议签订后,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就此圆满解决。
此次调解,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司法的温度与公正。靖西市人民法院将继续积极践行调解优先的工作思路,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社会环境。
乐业法院
近日,乐业县人民法院逻西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及时高效化解了矛盾纠纷,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
2024年6月份,原告黄某某与被告吴某某签订《承包砍伐杉木合同》。合同签订之后,原告依据合同到指定地点砍伐杉木,于2024年7月30日完工。完工后,经双方结算,被告尚欠原告工钱1.27万元,并向原告出具了欠条。事后,被告吴某某未按时履行义务,原告黄某某诉至乐业县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经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乐业县人民法院迅速启动诉前调解程序,由法官与双方深入沟通,耐心倾听双方诉求与苦衷,精准把握矛盾的症结所在。在调解过程中,主审法官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仔细分析案件的焦点问题,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本着充分协商、互相体谅的原则,向各方当事人释法说理,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
下一步,乐业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秉持公正司法、“如我在诉”理念,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办理全过程,通过每一个案件的公正处理彰显司法温度,以实际行动为“实质解纷”按下快捷键,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既有速度又有温度,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百色中院
来源丨靖西市人民法院 乐业县人民法院
编辑丨 隆海亮
审核丨 黄 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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