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戴云
近日,知名汽车博主陈震遭吉利汽车“天价”索赔事件引发广泛关注。因团队内部沟通疏漏,陈震创办的“萝卜报告”账号提前泄露了领克新车相关信息,对方要求其赔偿500万元。
汽车博主遭车企索赔事件时有发生,“天价赔偿”是否合理?判定标准是什么?汽车博主又应如何把握好言论限度?
陈震公司被索赔500万 涉事员工已离职
1月4日,陈震发文称已收到“领克900违约发布事件”的律师函,并表示接下来将积极配合,优化内容更新流程,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再次向品牌表示歉意。
1月5日,陈震发布致歉视频
据曝光的律师函,陈震创办的北京格锐驰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锐驰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受邀参与领克L946静态拍摄,并签署保密协议,双方约定保密协议解禁时间为2025年1月3日20:30。然而该公司媒体“萝卜报告”于2025年1月3日8:30在各平台发布大量相关内容,已经严重违反了保密协议中关于保密解除具体时间的约定。
吉利汽车向陈震提出的律师函。图片来源:微博“陈震同学”
律师函指出,由于提前泄露新车相关信息,导致大量用户在互联网扩散该视频的截图与内容,影响了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有序推进领克L946传播的节奏,严重侵犯其商业秘密权益,对其官方的新品发布及市场推广等活动造成恶劣影响和重大损失。因此要求格锐驰公司在收到律师函告后5个工作日之内联系委托人,并按照保密协议第7条一次性支付赔偿金500万元。
对此,陈震发布致歉视频,据其与相关同事的聊天记录来看,失误原因在于负责更新的同事将定时发送时间设为当天早上八点半。陈震还透露,目前该同事已自动离职。
值得注意的是,吉利控股集团高级副总裁杨学良评论回应称,“大家都引以为戒吧,也没必要恶意揣度,震哥态度是真诚的,会把后续处理好”。
1月8日,封面新闻记者致电格锐驰公司询问纠纷处理进度,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也不清楚具体情况,“后续会发公告予以说明”。
车企“天价”索赔屡见不鲜
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汽车博主遭车企索赔事件时有发生,理由多为博主发布有关车企品牌的负面评价及不实言论。
2024年12月12日,比亚迪法务部官方微博发文称,“徐里里Xll”长期针对比亚迪及旗下子品牌发布大量不实言论,已对公司的品牌声誉造成严重损害。对此,比亚迪表示已对相关不实言论进行证据固定,并决定正式对“徐里里Xll”提起诉讼,要求其删除侵权言论、消除影响,并赔偿500万元。博主“徐里里Xll”也回应称自己没有删过任何微博,准备应诉。
2024年8月,理想汽车以名誉权纠纷为案由,起诉博主“董老厮说车”,理由是该博主发布的视频内包含大量诋毁品牌和MEGA车型的侮辱性信息,对公司造成恶劣影响,要求博主删除视频,公开道歉30天,赔偿100万元。11月21日,双方达成调解,博主通过公开渠道向理想方面致歉。
2022年6月,特斯拉起诉博主“蔡老板”,要求其停止侵权,删除侵权内容,公开书面道歉并支付侵权损害500万元。同年10月,一审法院判决“蔡老板”向特斯拉赔礼道歉,并赔偿侵权损失10万元。但“蔡老板”拒不道歉,并于同年12月继续发布侵权视频。2024年7月,该案以“蔡老板”登报道歉并赔偿40万元告终。此外,“蔡老板”还因无端指控理想L9质量问题,被理想汽车索赔500万元,最终法院判决其赔偿22150元。
博主“蔡老板”向特斯拉登报致歉。图片来源:法治日报
截至目前,车企起诉汽车博主侵权赔偿的最高纪录为500万元。2023年8月,东风汽车起诉北京车千里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车千里”)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二审胜诉,法院判决车千里删除相关视频并公开道歉,同时赔偿500万元。
法院认为,车千里针对“东风日产”发布的系列视频中带有明显贬损含义的词语以及未经核实的负面信息,对东风汽车的商业信誉或商品声誉进行诋毁。且车千里通过抖音账号密集、持续发表带有负面评价内容的行为,已经脱离了基本客观事实和所负有的容忍限度,超出了网络言论自由的边界和正常舆论批评监督的范畴,该违法行为必然造成东风汽车名誉受损,对其经营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汽车博主如何把握言论限度?
吉利汽车向陈震公司索赔500万是否合理?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指出,赔偿涉及损害商誉,如果打民事诉讼,车企要证明因此遭受的损失,或侵权人靠侵权行为的违法所得,如果均无法证明,要借助法定赔偿标准去衡量。“侵害知识产权的最高法定赔偿是500万,网络侵害人身权益的赔偿上限为50万。”
记者统计发现,自2022年以来,包括理想汽车、小鹏汽车、蔚来、零跑汽车、比亚迪等在内的多家车企相继开通法务部官方微博,宣布起诉部分汽车自媒体。
为打击网络黑公关乱象,比亚迪自2021年12月28日开展了#比亚迪清朗行动#,自2023年12月3日起,将举报奖励调整为5万至500万人民币,长期有效。
汽车博主应如何在法律范围内把握好言论限度、确保不侵犯车企的正当权益?
朱巍提示,第一,不能炮制或捏造,把不存在的事说成真的,不能以点带面。第二,不能歪曲,片面强调不利事实而忽视有利事实,比如通过标题党的方式误导舆论,或涉及侵权责任。此外,还有些自媒体博主收取车企“好处费”,恶意诋毁竞争对手,涉及不正当竞争,可能适用损害商誉甚至敲诈勒索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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