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的化解,看似“家长里短“鸡毛蒜皮”一堆乱麻,但是做起来确是一门艺术,需要民警在准确掌握法律、心理、政策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提高化解语言运用艺术,把控矛盾纠纷化解节奏,注重“情、理、法”的有机统一,调动其他关系人的“助力”巧妙化解当事人的“抗拒力”,达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的调解目标。
以情助“和”
2024年12月11日,天宁派出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因买饼子引发的矛盾纠纷。警情发生后,民警迅速介入,首先将冲突双方分开并稳定情绪,随后分别了解事情经过。纠纷起因是王女士认为卖饼子的张女士故意涨价,双方因此发生肢体冲突,导致张女士脸部轻微受伤。张女士最初要求2万元医疗费赔偿,但民警评估后认为未构成实质性伤害,遂转为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一度不配合,但在民警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愿意面对面解决问题。然而,在赔付金额上双方存在分歧,张女士要求1.2万,王女士仅愿出3000元。民警通过情理引导,促使双方换位思考、各退一步。最终,双方以赔付5000元医药费达成和解,并互相道歉,彻底解决了纠纷。
以理说“和”
2024年12月11日,天宁派出所民警和调解员的共同努力成功化解了一起因商铺门口经营炒菜生意影响商铺正常经营活动产生的矛盾纠纷。
该警情发生后,经过数次调解双方始终不愿和解。为了能啃下这块“硬骨头”,天宁派出所民警经过6个多月的不断走访、调查终于找到了化解矛盾的切入点。派出所启动联调机制,请有经验的人民调解员、律师组成调解专班,先后经过几次把双方召集在一起。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论是非,最终双方各自承认错误,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握手言和。此次纠纷的成功调解,有效维护了商业区域内的和谐经营秩序,也为其他类似纠纷的解决提供了宝贵经验。
以法保“和”
2024年12月17日,天宁派出所接到一起因讨要劳务款产生纠纷的报警。纠纷发生在一拆迁改造工程工地,若不及时解决,可能影响双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及社会稳定。
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并介入调解,首先分别与双方深入沟通,了解各自诉求与立场。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后,调解人员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纠纷焦点进行剖析,并初步提出调解方案。
经过多轮协商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一次性支付所欠劳务工资1500元和修车款1500元。此次纠纷的成功调解切实维护了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将以此为契机,在相关行业内开展劳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高劳务双方的法律意识,预防类似纠纷再次发生,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创造条件。
2024年12月20日,双禧城东门口发生了一起电动自行车相碰事故。事故双方当事人因碰撞后的责任认定与赔偿问题产生激烈争执,当事一方还动手打了对方,现场气氛紧张,一度陷入僵局。
天宁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首先安抚了双方情绪,确保现场秩序稳定。随后,民警仔细勘查事故现场,查看车辆碰撞痕迹,并积极寻找周边的目击证人。在充分了解事故的基本情况后,民警将双方带回派出所进行进一步调解。
调解过程中,民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耐心地向双方解释事故责任的划分原则。同时,民警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诉求,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积极协调双方的利益分歧。通过民警和人民调解员的不懈努力,双方逐渐冷静下来,开始理性看待此次事故。
最终,在民警和人民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责任方认识到自己的过错,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向对方诚恳道歉。双方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并对民警和人民调解员的辛勤工作和专业调解表示衷心感谢。
矛盾纠纷的民生“小事”,是关乎社会稳定的“大事”,调节工作不只是简单的“普法”,更需要“情理法”双管齐下,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来源:交城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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