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春节又要到了,刘强东又开始给老乡们发红包了。
他给他上小学的老师每个人都准备了一份大红包,还给村上的孩子和老人也准备了大红包。
而且村上每家每户都有红包或年货发送。
强东这是喝水不忘挖井人啊,他是从这个村上出去的,如今挣大钱了,他不忘曾经帮助过的纯朴的老乡们,送礼给他们相当于再对他们进行反哺。
这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应该号召所有人来学习的事,结果竟然有人眼红了,尤其是某些律师,他们竟然声称刘强东发的这个红包,村民们只要收到的都必须要缴税。
这个红包可是刘强东以个人名义给老乡发放的红包,是一种馈赠,相当于一种“压岁钱”。
你们有看过过年孩子收受的压岁钱,你们这些律师既然这么懂法,你们的孩子收的压岁钱主动给国家纳税了吗?你们这不是知法犯法吗?
村民们收的这些红包到底要不要缴税呢?
有记者为了刨根问底,专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了咨询,热线工作人员回复,个人派发的现金或网络红包不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但如果是企业派发的红包则需要按照偶然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所以,你们看这种个人发放的红包根本不需要缴税,作为律师,你们是专业人士,你们难道连这个基本知识都不懂吗?
我看你们这种行为,要么是红眼病行为,要么是专业知识缺乏,要么就是为了吸引眼球攫取流量,要么就是混淆视听来捣乱的!
这些人到底属于哪一类呢?我们不妄加揣测,你们心里清楚,要耗子尾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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