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余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水平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新余讯 (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朱晨欣) 2024年12月14日上午,一架银灰色无人机在新余市渝水区上空开展定航自动巡查,新余市渝水生态环境局的执法人员远程紧盯回传图像,发现画面中一缕青烟在田间升起,逐渐扩散。“27.80°N,114.87°E附近田地发现有人在焚烧秸秆!”执法人员迅速锁定位置,第一时间联系属地部门赶赴现场处置。

去年以来,新余市以江西省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为契机,全面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水平,推动实现生态环境监管体系与监管能力现代化。在全省率先实现生态环境执法无人机库县(区)全覆盖,初步形成区级生态环境自动巡查监管网络,实现对工业企业排放、矿山开采、秸秆焚烧、森林防火、河库水域、建筑固废垃圾乱堆乱放等全面即时监管,使生态环境执法实现“人防为主”转向“技防优先”,有效提高了非现场执法监管水平。

创新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体制机制。该市推进生态保护综合执法,建立分宜生态环境执法联勤工作站,明确综合执法范围,压实公安、农业、水利、城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及属地乡镇等单位责任,建立健全联合执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联合执法平台等机制,形成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强大合力,切实打通生态保护执法的“最后一公里”。通过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防的社会治理制度,形成协同高效、防治一体、治理有力的生态治理模式,构建起多部门协同参与的生态保护多元共治新格局。截至目前,新余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6.6%;PM2.5年均浓度为27.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1%。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8个河流断面水质全部达Ⅱ类标准,5个湖库断面达到国家和省级考核要求。(朱晨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