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星雨)为深入贯彻学习青海省妇女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精神,推动检察工作与妇女事业发展紧密结合,12月31日,互助县人民检察院积极组织干警召开专题学习会。
会上,检委会专职委员哈兰芳传达学习了青海省妇女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精神、省委书记陈刚和全国妇联主席冯玲的讲话精神。解读了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汪琦代表省妇联第十三届执委会作的《高举伟大旗帜牢记殷切嘱托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青海篇章贡献巾帼力量》的工作报告内容。要求全院干警充分认识到妇女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切实增强维护妇女权益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通过此次专题学习活动,大家对青海省妇女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精神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理解。纷纷表示,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为妇女事业发展贡献力量。在未来的工作中,互助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贯彻青海省妇女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精神,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加大对妇女权益保护的力度。同时积极关注妇女群众的需求,为妇女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为青海省妇女事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东措拉毛:作为刑事检察部门的一名干警,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犯罪行为,同时加强对妇女权益保护的宣传,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聚时代芳华,谱巾帼新篇。
星雨:通过学习妇代会精神,我认识到要更加关注妇女群体的需求,在办理案件时,注重倾听她们的声音,理解她们的诉求,积极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把本职工作与省妇代会精神相结合,付诸巾帼行动、贡献巾帼智慧、挥洒巾帼汗水、奉献巾帼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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