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9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安徽省安庆市政府原副市长陆应平(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宿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陆应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宿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陆应平利用担任桐城市委副书记、市长、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安庆市大观区委书记、宿松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担保贷款、承接工程、取得土地使用权、获得奖补资金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陆应平 资料图
公开简历显示,陆应平,男,汉族,1968年9月出生,安徽枞阳人,1991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7月参加工作,池州师专历史系毕业。
陆应平历任安庆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市委办公室主任,桐城市市长,桐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安庆市大观区委书记,宿松县委书记,安庆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等职。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年5月17日消息,陆应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安徽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4年6月20日,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免职人员名单,决定免去陆应平的安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 编辑:姚琴 初审:吴程程 审核: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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