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郑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1月9日公布,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郑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批复提出,到2035年,郑州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83.11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08.52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547.02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2074.69平方千米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24.1亿立方米。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安全保障空间。

批复明确,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协同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带动中部地区加快崛起,引领中原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加强郑州都市圈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的区域协同,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批复要求,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快构建区域协调、城乡融合的城镇体系,提升中心城区服务能级,加强郑州航空港区产城融合发展,推动中牟与开封联动发展,强化巩义、登封等辐射带动能力。筑牢嵩山生态屏障,加强矿区生态保护修复,整体推进黄河南岸生态系统保护,严格索须河、贾鲁河等河湖水域空间管控,恢复湖泊湿地生态功能。保障现代都市农业空间需求,拓展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空间。完善城市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协调产业布局、综合交通、设施配置和土地使用,优先保障先进制造业、商贸物流转型升级和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的空间需求。建设国际航空货运枢纽和铁路枢纽,强化郑州国际陆港功能,完善多向联通、多式联运的对外对内通道,建设安全便捷、绿色低碳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严格控制地下水超采,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统筹水利、能源、环境、通信、国防等基础设施空间,积极稳步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流域防洪排涝功能,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区域布局,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统筹安排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完善城乡生活圈,促进职住平衡;系统布局蓝绿开放空间,营造更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人民城市。严格开发强度管控,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利用,大力实施城市更新,有序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彰显城乡自然与文化特色,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加强登封“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大运河(通济渠郑州段)等世界文化遗产和红色文化遗产保护,提升工业遗产保护和活化利用水平。加强对城市建筑高度、体量、色彩等空间要素的管控引导,重点保护郑州商代遗址,保护好历史城区和历史文化街区,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