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东吴证券发布公告称,该公司1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号),涉及该公司保荐承销国美通讯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和保荐紫鑫药业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东吴证券中国证监会处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罚,该公司及四名保荐代表人合计罚没款高达1506.44万元。

经中国证监会查明,东吴证券为国美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美通讯”)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保荐(主承销)服务,在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发行保荐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与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包括:未对贸易业务内控流程审慎核查、走访流于形式。张琦、王新为签字保荐代表人。

东吴证券为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紫鑫药业”)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保荐服务,持续督导期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在保荐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发行保荐书》《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包括:未对在地林下参重大采购合同进行审慎核查、未对发行对象履行认购义务能力审慎核查、持续督导期间未对在地林下参采购事项审慎核查。蒋序全、李佳佳为签字保荐代表人(含持续督导期)。

中国证监会决定:

1.对东吴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针对国美通讯项目,没收保荐业务收入943396.23元,并处以100万元罚款,没收承销业务违法所得4716981.13元,并处以50万元罚款;针对紫鑫药业项目,没收保荐业务收入2068000元,并处以4136000元罚款;

2.对张琦给予警告,并对保荐执业行为和承销执业行为分别处以50万元、20万元罚款;

3.对王新给予警告,并对保荐执业行为和承销执业行为分别处以50万元、20万元罚款;

4.对蒋序全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5.对李佳佳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