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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5年1月9日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月13日(星期一)至16日(星期四)召开,会期3天半。会议建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东胜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区人民政府关于东胜区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5年东胜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区人民政府关于东胜区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5年区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东胜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东胜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东胜区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对完成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八、票决东胜区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

九、选举

十、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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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鲁敏 审核:韩改琴 白慧敏 刘冬

校对:任施瑶

新闻热线:0477—8139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