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吉林省一名厅长落马。当天,据吉林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厅长李德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吉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简历显示:李德明,男,汉族,1970年7月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李德明在担任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厅长之前,他历任吉林省白城市政府办副主任,洮南市副市长,洮南市委常委、副市长,镇赉县委常委、副县长,洮北区委副书记,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白城市委常委、通榆县委书记等职。2023年,李德明转至省农业农村厅,任党组书记、厅长,跻身正厅级官员之列。然而,仅仅过了一年多,他便主动投案。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9年前,当时还在白城市任职的李德明,就受到过党纪处分。2016年,吉林省纪委通报了9起因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案件,其中,“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德明”的名字赫然在列。
通报称,2016年7月28日,该局副局长杨某某、张某某违规接受下属单位负责人陈某自费宴请,陈某酒后突发心脏病死亡,杨某某、张某某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在这起事件中,李德明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当时,白城市住建局的副局长违规接受宴请,还在宴请中饮酒,并于酒后病亡,李德明作为该单位的“一把手”,自然有着难以推卸的领导责任,受到处分是理所应当的事。遗憾的是,这次处分,并未使其充分意识到党纪国法的红线不容触碰。
资料来源:吉林省纪委监委、澎湃新闻、长春市政府等
编撰/杨鑫宇 编辑/黄帅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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