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清朝前期:政治统一形势的发展(下)

4.土尔扈特蒙古重返祖国的斗争

土尔扈特部与准噶尔部同属漠西厄鲁特蒙古,明末时,土尔扈特部因与准噶尔部不和,被迫西迁额济勒河(伏尔加河)下游地区,受到沙皇俄国的控制。但他们始终不忘祖国,不断派人奉表入贡。当准噶尔部噶尔丹及策妄阿拉布坦叛乱时,土尔扈特部阿玉奇汗坚决站到清朝中央政府一边。康熙帝嘉其怀念祖国之深情,特于1712年(康熙五十一年)遣使假道俄罗斯前往额济勒河探望土尔扈特部蒙古族人民。此后,土尔扈特部更密切了对祖国的联系。1756年(乾隆二十一年),他们又遣使到热河行宫觐见乾隆帝。

定居在额济勒河一带的土尔扈特部蒙古族人民,不断受到沙俄的压迫和奴役。1768年俄土战争开始后,沙俄统治者企图将16岁以上的土尔扈特人全部征去当兵。1771年(乾隆三十六年),阿玉奇之孙、渥巴锡汗毅然率全族踏上了返回祖国的道路。他们经过长途跋涉,历尽千辛万苦,历时半年,终于到达中国境内。乾隆帝在热河避暑山庄接见了渥巴锡等人,对其回归祖国表示热烈欢迎,并将其部众安置到准噶尔盆地一带放牧,由伊犁将军管辖。土尔扈特部回到祖国后,对发展新疆地区的畜牧业经济和维护祖国统一,都做出了自己的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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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西藏管理的加强

早在清朝入关以前,西藏即与清朝政府发生联系。皇太极统治时期,厄鲁特蒙古中的和硕特部首领顾实汗迁往青海,与西藏的黄教首领达赖五世、班禅四世合作,进兵入藏,击败和杀死了统治西藏的藏巴汗,在西藏建立了和硕特蒙古与黄教的联合统治。从此,达赖、班禅成为西藏的最高教主,西藏政务由达赖与顾实汗共同委任"第巴"来掌管,而实际权力掌握在和硕特汗王的手中。顾实汗一直和清政府保持着密切的关系。在顾实汗的引荐下,达赖五世罗桑嘉措于1652年(顺治九年)至北京朝见顺治帝,受到清政府隆重的接待,清政府册封达赖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怛喇达赖喇嘛",并赐以金册金印。但西藏反动农奴主如第巴桑结等人,表面上归附清廷,暗地里却与噶尔丹勾结,蓄谋叛乱。1682年(康熙二十一年),达赖五世去世,桑结等秘不发丧,并盗用达赖名义,把持西藏地方政府。1701年(康熙四十年),顾实汗之孙拉藏汗即汗位,并率兵入藏杀死桑结,清朝即委任他管理藏务。

1717年(康熙五十六年)准噶尔叛军在西藏叛乱分子的勾引下进入西藏,杀死拉藏汗,并在拉萨大肆劫掠,给藏族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为了镇压叛乱,恢复西藏的地方秩序,清政府于1718年至1720年(康熙五十七至五十九年)间派兵入藏,击败了准噶尔叛军。清军进驻西藏后,清政府正式册封噶桑嘉措为六世达赖,并举行了坐床大典。为了进一步稳定西藏的局势,清政府任命康济鼐和颇罗鼐二人分理前后藏事务。1727年(雍正五年),清政府设置两个驻藏大臣,分驻前后藏,以监督西藏地方事务。驻藏大臣的设置,说明清中央政府对西藏地方的管理有了进一步的加强。

1727年(雍正五年),西藏叛乱分子杀康济鼐,颇罗鼐率军击败叛军,进驻拉萨。颇罗鼐因平叛有功,被清政府封为藏王,管理西藏事务。在他执政时期,西藏与清中央政府关系十分密切。1750年(乾隆十五年),颇罗鼐之子朱尔墨特举兵叛乱被镇压下去,此后,清政府在西藏废除了藏王制度,规定西藏的地方政府——噶厦由4名噶隆组成,分理西藏地方政事。为防止噶隆专权,清政府又于1757年(乾隆二十二年)进一步规定,四噶隆俱统属于达赖喇嘛,驻藏大臣的权力也有所提高。

1791年(乾隆五十六年),清政府在击败廓尔喀对西藏的入侵后,对西藏的政治、军事等各方面再次进行重大改革。在1793年(乾隆五十八年)颁布的《钦定西藏章程》中规定驻藏大臣与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的地位平等,各级地方官吏的任命和管理,都由驻藏大臣决定,即使是决定达赖、班禅等灵童转世的"金瓶掣签"仪式,也要在驻藏大臣的监视下进行。此外,清政府还对西藏驻军进行进一步的整顿。

通过这些措施,加强了清朝中央政府对西藏的管辖,密切了中原与西藏人民的关系,在巩固国防与安定社会秩序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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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维吾尔族上层分子的叛乱及其失败

清政府在平定准噶尔部叛乱后,又遇到了维吾尔族地区的大小和卓的叛乱。大小和卓(即波罗尼都和霍集占)是维族各城的首领。当清军平定准噶尔叛乱时,原被准部俘虏的大小和卓乘机逃回老家叶尔羌。他们为了恢复过去的统治权力,于1757年(乾隆二十二年)自称巴图尔汗,发动了武装叛乱。1758年(乾隆二十三年),清政府派兵前往镇压。清军在各族人民的支持下,终于在1759年(乾隆二十四年)粉碎了这次叛乱。

大小和卓在清军大举进剿下,逃至巴达克山,被当地部落首领擒杀,将其尸首送交清军。清政府在喀什噶尔等地分设参赞大臣、办事大臣、领队大臣,率兵把守。他们皆统属于伊犁将军。

大小和卓的叛乱虽然被镇压下去,但其后及少数叛乱残余分子并不甘心失败。1820年(嘉庆二十五年),大和卓的孙子张格尔在英国侵略者的唆使下,煽动维族上层反动分子发动了一次武装叛乱。英国侵略者企图通过张格尔把中国的新疆变成其殖民地。1826年(道光六年),张格尔的叛军已经占领了天山南路的喀什噶尔、英吉沙尔、叶尔羌、和阗等城。英国侵略者随之而入,并对张格尔进行着严密监视。张格尔占领天山南路以后,大肆抢掠当地人民的财物,并强迫15岁以上的男子当兵,因而引起了当地各族人民的强烈反抗。在各族人民的大力支持下,清政府派去镇压叛乱的军队屡败叛军,收复了喀什噶尔、英吉沙尔等地。1827年(道光七年),清军俘获张格尔,从而彻底粉碎了叛乱,英国殖民者的侵略阴谋也随之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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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对西南各族的"改土归流"政策

"改土归流"是清朝政府废除西南各少数民族的土司制度,改由中央政府委派流官进行统治的措施。这种措施开始于明朝,清雍正、乾隆年间在西南地区大规模推行。

西南地区历来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元明以来设立的土司制度,分土司和土官两种。前者包括宣慰司、宣抚司、安抚司等,它们虽受封于中央政府,但实际上是割据一方的地方政权;后者包括土知府、土知州、土知县等,是按照汉族地区行政建制设立的府、州、县中由少数民族头人所担任的官职。土司制度是中央政府针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经济落后、交通闭塞的条件而实行的"羁縻"政策和特殊的统治制度。这种制度在其初创时有其可行的一面,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中原地区政治经济与文化联系的进一步加强,这种制度不但阻碍了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生产的发展,更不利于多民族国家的统一。

清朝建立以后,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土流混杂,行政体制混乱。在这种情况下,清政府任命鄂尔泰为云、贵、广西三省总督,从1726年(雍正四年)开始,在贵州的"苗疆"、云南的东川、乌蒙、镇雄三土司与西南边境地区以及广西的一些土司,大规模地施行"改土归流"。到1731年(雍正九年),由土司改为流官的地区共有309处之多。此后,清政府又在平定四川西北部大小金川地区叛乱的基础上,废除当地的土司制度,改设流官进行管理。这一措施至1776年(乾隆四十一年)基本完成。

"改土归流"政策加强了清中央政府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从客观上对国内各民族之间经济、文化的联系,促进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都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经过顺治、康熙、雍正、乾隆4朝,清朝的疆域西达巴尔喀什湖,北接西伯利亚,东到太平洋,南面包括南沙群岛,清王朝成为一个幅员广阔、国势强大的统一的封建国家。清王朝的建立和疆域的巩固,对阻止西方殖民主义者的入侵和促进国内各族人民经济、文化的联系和发展,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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