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3期】

为确保春节期间监管场所安全稳定,预防监管安全事故发生,1月9日,汝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欧阳涛,副检察长罗敏及驻县看守所检察室干警联合县看守所开展监管场所节前安全防范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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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涛一行深入县看守所,实地查看了在押人员监室、视频监控值班室、医务室、食堂等区域的安全情况,全面排查了值班记录及监控设备运行状况,重点检察了在押人员的床铺、衣服、日用品、储物箱等物品,并就检察情况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县看守所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各类安全风险。

检查结束后,双方召开了座谈会,就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制度、加强监管场所安全、维护刑罚交付执行正常秩序等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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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欧阳涛就做好县看守所监管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管理。要深刻认识到保障监管场所安全的重要性,定期对监室进行安全检察,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严防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二是要细化工作举措,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要严格值班备勤,重点关注患有重大疾病的在押人员情况,做好药品保障工作,及时掌握在押人员身心健康状况,做到防患于未然;三是要深化“检看”协作,实现双赢共赢。驻县看守所检察室干警要认真履行检察监督职责,严格执法、依法监督,同时加强与县看守所的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共同维护好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下阶段,汝城县检察院将持续加强驻县看守所检察工作,依法规范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以及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

图文:何子豪 刘泉极

编辑:刘泉极

一审:李 源 二审:欧阳介 三审:罗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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