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肥东县
4名青年男女在高架桥上肆意停车
并燃放烟花爆竹
被肥东警方依法予以处罚
2024年12月24日晚,肥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开展视频巡查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打着双闪,行驶至龙兴大道高架魏武路出口附近将车停下。随后,4名青年男女下车,从后备箱中搬出一箱烟花爆竹,放置在高架桥上并燃放,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民警立即展开调查,迅速找到涉事车辆,并依法传唤当事人。经过批评教育,4人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一定吸取教训,不再做出类似危险行为。最终,民警对其在高架上停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对在高架桥上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
李某现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该男子行为造成严重安全风险
结合前期固定相关证据
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燃放烟花爆竹
不仅会造成空气和噪音污染
还可能引发火灾、伤人等安全事故
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郑重提醒
烟花爆竹要在指定区域燃放
远离人群和易燃物
还应注意远离
居民住宅、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单位
林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
这份烟花爆竹安全燃放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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