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日,《内江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后称《条例》)将正式实施,《条例》为内江城区农贸市场的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切实护航市民的 “菜篮子” 与 “米袋子”。

《条例》详细界定了农贸市场管理中的责任主体,明确 “谁来负责”“怎样负责”,并引入 “考核评价”“联合检查制度” 等关键要素,同时将 “环境卫生”“垃圾清运”“违法行为法律责任” 等纳入法治轨道,让农贸市场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步入规范化、法治化、系统化的全新格局。

《条例》进一步织密农贸市场建设管理网络,明晰市、县(市、区)政府、职能部门、镇街以及市场开办者、经营者等各方权责,凝聚强大合力,有效破解管理协调不畅、职责不清难题,保障农贸市场有序运营。搭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衔接 “桥梁”,鼓励、支持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构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为舌尖上的安全筑牢防线。针对环境卫生、垃圾清理等 “老大难” 问题,明确法律责任,让执法有底气。其四,回应群众关切,兼顾动物防疫要求,保留活禽宰杀点,且规定由市、县(市、区)政府统一规划设置,严禁擅自设立。

《条例》指出,建立部门联合检查机制,避免多头执法、频繁扰商,为农贸市场营造宽松发展环境。创设农贸市场协调监管平台,统筹协调重大事项,推动农贸市场朝着规范化、便民化、智慧化方向大步迈进。此外,将农贸市场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依循规模与布局科学统筹,极大提升市民购物便捷度,促进市场合理布局。值得一提的是,为照顾低收入群体,特别设立自产食用农产品销售区,免收摊位费,让民生温度直抵人心。

近年来,内江市高度重视城区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工作。累计斥资1.7亿元用于农贸市场的新建、改建与扩建工程,匠心打造以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管理制度” 为中心,巩卫创文、一场一策、等级评定协同发力的“1+3”工作体系,使得农贸市场旧貌换新颜,环境得到质的飞跃。(杨晓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