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色芳华》看到最新一集,发现剧集中之于古代女性隐秘而普遍的「家暴」困境,处理得很妙。
杨紫所饰演的商户之女何惟芳和离成功后,来到长安,误入黑店,黑店老板想强娶她,她不从,遭到老板的暴力殴打,而彼时常年遭受家暴的老板妻子,犹豫之下,还是选择站出来选择帮助她。
何惟芳逃出黑店后,老板向围观群众表示,此女乃是他的家奴。老板在此处的做法,与第五集之中何惟芳在婚内险遭强暴,决心出走、和离时所面临的困境,极其相似。
将前夫刘畅告上公堂后,何惟芳的前夫说道,“昨夜我们只是争吵几句,略有推搡罢了。”下一秒,刘父插话道,“这年轻夫妇,拌嘴打闹实属正常。这归根到底就是家事。”
而《国色芳华》的编剧所选择的处理方式,则是由旁观者在此点明受害者的他者身份——“信口雌黄,这是我姨母家的表妹。”她不是你的家奴,她也是他人的子女、姊妹,好友,她拥有独立的自我,而非任意家庭的附庸。一个女子,无论她是谁的妻子、侍妾,家奴,在家庭中遭受暴力,都是犯罪。
这种做法,其实是让家暴「从家事走向公事」,暴露在阳光之下,成为需要进入公共空间讨论的紧迫议题。
《国色芳华》的背景,居于唐代。要知道,唐代律法规定,法律虽对婚姻纠纷有所涉猎,但女性在家暴中的权利保护极为有限。唐律中对“妻殴夫”有严厉惩罚,而对“夫殴妻”却多为宽宥。女子若想通过法律途径脱离施暴的婚姻,需证明丈夫有重大过错,甚至须上诉到地方官府。但这些程序复杂且结果多不利女性,与剧集公堂戏份对家暴受害者困境的刻画形成互文。
之于女性而言,这意味着她们在婚姻暴力中几乎无路可逃。
历史中,北魏兰陵长公主家暴致死案是中国历史上少见的公开皇室家庭暴力案件。尊贵如长公主,却因丈夫刘辉的长期施暴,最终流产身亡。这一案件由灵太后亲自审理,虽然最终刘辉被重罚,但案情的复杂性和女性命运的悲剧性依然令人扼腕。
时间行进至宋代,彼时的律法,仍然对家庭中的女性所遭受的暴力并不友好。过去,我曾在书写李清照的稿件中写过,李清照的前夫张汝舟不仅对她实施暴力,还企图侵吞她的财产。但当李清照毅然决心与其和离时,她发现,当时的宋朝法律明确规定,妻子无权主动提出离婚。
李清照在无法以家暴为由脱离婚姻的情况下,转而控诉张汝舟“妄增举数入官”,最终才成功离婚,得以脱身。然而,她也因此遭受了九天拘禁的惩罚。
强悍、聪慧如李清照,却仍然不能轻易脱身。而在那样的时代,李清照的「成功」,仍然只是究极个例。她所映照出的阴影,是大多数女性在家暴中也无能为力的历史与现实。
《国色芳华》这场之于家暴的戏码,是一种由浅入深的「尝试」。
没有渲染暴力的痛苦,而是将创伤转化为力量,将家暴的展示化为对自由的呐喊。
何惟芳的每一句话、每一个举动,不是为了放大受害者的无助,而是让观众看到暴力之后的反抗与重生。这种写作方式,既未脱离历史的真实,又展现了难得的现代进步性。
暴力不是故事的终点,反抗才是。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