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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张广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张广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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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查明:2008年至2022年,被告人张广利用担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团委书记、继续教育学院院长、校长助理,原北京北航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招生入学、求职就业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20万余元。

据公开简历,张广,1973年10月出生,男,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2002年11月参加工作。

张广历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团委书记,继续教育学院院长、教育集团总经理、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飞行学院院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党委书记,校党委委员、校长助理等职务。

2019年1月,张广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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