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案例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社情民意的“风向标”。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承担着执法办案、明断是非、定分止争、惩恶扬善、维护正义的神圣职责,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肩负着重要使命。

2024年,宿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审执结案件12.29万件,现将其中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和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典型案例向社会发布,以维护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决心,传递法治正能量,引领道德新风尚。

物业锁车引发赔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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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2023年5月1日,某小区业主刘某的女儿将刘某车辆停放在小区北门处(物业公司标识的禁停区域),属某物业公司管理范围。5月2日,某物业公司发现该车无序停放,车上未留有联系方式,经现场寻找驾驶人员无果,遂对车辆左前轮上锁,并在前挡风玻璃处用胶水张贴“禁止停车、违规上锁”提示纸张。5月3日上午,刘某女儿启动车辆造成损坏。后刘某向保险公司报险,保险公司在理赔后,要求物业公司承担相关责任。

【审理】

泗洪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物业公司对于涉案车辆损坏并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侵权责任。理由为:第一,从行为必要性来看,物业公司负有对案涉车辆进行管理的义务;第二,从目的正当性来看,物业公司对案涉车辆进行管理并未超出必要、合理的限度,物业公司采取锁车行为并非为了造成车辆的损坏,而系为更好维护小区公共秩序与安全秩序;第三,从结果可归责性来看,物业公司锁车后已尽到提示注意义务,该锁车行为对车辆损坏结果并不具有可归责性。因物业公司对案涉车辆的损害不承担侵权责任,故保险公司无权向物业公司行使代位求偿权,遂驳回了某保险公司的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

该案被中央电视台《庭审现场》采访报道。法院在处理案件时积极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走访了部分小区业主并与物业管理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座谈,听取意见。案件的判决合理权衡了车主个人权利、物业管理权限以及小区其他业主利益,在促进物业依法履职的同时,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个人权利,对类似案件的裁判具有一定参考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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