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1月10日消息,*ST景峰公告称,子公司贵州景峰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支行的票据损害责任纠纷一案,近日收到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贵州景峰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4.97万 元(已减半)由原告贵州景峰负担。对于本次诉讼涉及的应收票据,公司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案件受理费将计入公司当期损益。公司将积极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合法权益,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公告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