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大 何

他在哭,她在笑,他在被告,她是原告。

开年的第一个热词,叫冬萍笑夫,来自一段离婚诉讼的网络庭审视频。

简单来说就是女方起诉离婚,要求男方净身出户,视频中,女方在前7分钟内指责丈夫不管孩子、不支付费用,甚至声称所有的房贷车贷都是由她一人承担,丈夫对家庭没有任何的责任心。

然而,在视频的最后一分钟,男方进行了反驳,表示他在北京打工5年期间每个月都会转账8000元给女方,自己一份没剩。

然后舆论瞬间反转。

有网友说男方绝杀了,女方辛苦营造的人设瞬间崩塌,成为了收割机老实人的毒妇。

然后还把最后女方对镜头外明媚的笑容和男方抹眼泪的画面贴在了一起,形成一种强烈的反差感。

很多自媒体更是就借着这个事,挑动男女对立情绪,炒作中年婚姻危机,说燕 * 萍一手拉低了未来的结婚率。

有网友评论说,“古有潘金莲的药,今有燕 * 萍的笑,愿天下没有燕 * 萍……”

还有网友吐槽说,公司财务离职,说工资都是她给员工发的,要老板净身出户。

很离谱对不对?

这个视频最近在网上传的很火,我看了一下相关视频下面的评论,几乎都是一面倒的,甚至有人说,这是瘦猫事件之后的又一里程碑事件。

为了不乱带节奏,我看完了网上被剪辑过的约7分半的庭审录像(完整视频找不到),才来写的这篇文章。

看完视频,我觉得这件事真没什么所谓的20秒绝杀,所以就对这事舆论发展的方向感到有些莫名其妙。

首先,有一说一啊,就单单来说这个离婚诉讼的庭审视频,其实很难说女方有重大过错(无法确定最后她在对谁笑),而且庭审时,肯定只会主张有利于自己的证据,这是人之常情。

就这个案件里展现出来的,就只是婚姻家庭类案件的日常,一点都不新鲜,你随便找个代理离婚案件的律师问问,会发现这些都是小场面,

所以,在我看来,这事就是一个人为创造出来的热点,大家来寻求情感的共鸣

其次,很多人连这个诉讼案件到底讲个什么事情都没看明白,

看了几张网传截图配段文字,然后就开始选立场站队输出情绪,

然后脑补出各种没有证据的剧情,说实话,挺没意思的。

只能说很多人上网,不是为了寻真相,而是为了找认同。

所以我大概能猜到我这篇文章注定是不讨喜的,

但我还是想和大家来多聊一点不一样的观点,试图摆脱大数据给你推送的信息茧房。

这里先给大家再补充一点背景。

有一个很重要前提是,男女双方之前是去过民政局登记过离婚的(从视频中的对话可以得知),并且有一份离婚协议,

内容基本是男方净身出户,票子,房子、车子、全部归女方,然后还要改姓,并且不允许男方探视。

怎么说呢,就这条件,李鸿章来了都不签,但男方一开始居然还同意了。

我想可能是人在崩溃的时候,什么都觉得无所谓了。

不过之后在这一个月的冷静期里面男方反悔了,这才有了这次的网络裁决。

这里就有一个细节很多人没有注意,就是这个诉讼离婚男方的核心诉求是什么。

是对于女儿的探视权和改名权。

从视频里面可以看到,男方对于离婚,以及财产全归女方,是一个默许的态度,而且他甚至不是争孩子的抚养权,而是孩子的探视权和不改姓。

知道这个前提的话,就大概明白,这场官司本身就是必败无疑的。

等于是别人骑着你脖子拉屎,你现在最大意见是没给你留张手纸。

所以前面网友的话只说了一半,补全的版本是:

公司财务离职,说工资都是她给员工发的,要老板净身出户,老板哭着同意了。

所以鉴于双方的表述,法庭最终裁定:

  • 1.双方自愿离婚
  • 2.婚生女随原告燕冬萍生活
  • 3.被告可以探视孩子
  • 4.夫妻共同财产,归原告燕冬萍所有

对比一下之前离婚协议的内容,就是少了孩子改姓,和允许探视孩子,给男方留了最后一块遮羞布。

但可以说,男方这个案子开不开都一样,因为探望权和孩子的姓氏,本来就是男女双方的法定权利,反而是女方用掀屋顶的方式,让男方把一切都给她了。

说到底这男的自己就没有争的意思,一开始就输了。

所以在知道这些背景的情况下,再来讨论这个话题才会有意义。

我觉得作为一个成年人,一定要明白一个基本的社会生存道理——法律不能帮助躺在自己权利上睡觉的人。

虽然男方很让人同情,但当自己放弃的时候,别人想帮都帮不了。

庭审中,自愿放弃车、房、抚养权,等于踩了离婚诉讼的大雷。

再给大家科普一下,通常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在庭审时,就离婚以及财产分配等问题达成一致,那么案件会迅速以调解书的形式审结。

需要注意的是,调解书和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在离婚诉讼进程中,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妥善解决问题,除了存在串通进行虚假诉讼的情况外,法官实际上是无权进行司法干预的(所以在此得为本案法官正名,其实本案法官已经挺帮男方,但是他自己全放弃了)。

同时法庭审理遵循 “谁主张谁举证” 的规则。

例如在这个离婚案件中,男方明明掌握着诸多对自身有利的事实,比如转账记录之类的,却因内心的愧疚,不懂得去争取本应属于自己的权益。

殊不知,对方早已准备充分,在法庭上言语间毫无夫妻情分,火力全开,展示了各种有利证据。

再次强调,善良只应给予值得的人。

在离婚诉讼这种利益对立的情境下,切勿盲目地向对方展示所谓的 “仁慈”。

不要高估了人性,也不要感动了自己,

更不要仅仅为了满足自己的道德感而做出不恰当的让步,最终让自己承受不必要的损失(我身边好多这样的案例,现在追悔莫及)。

既然离婚了,那就是陌路人。

你不会以为你放弃所有权利,她就回心转意和你安心过日子吧?

太天真累,真这样人家也不会离婚了。

所谓和平分手和平离婚,那应该是经过协商达成一致,不是单方面一方放弃权益来实现的。

要想维护好一个家庭,那么你首先要维护好自己的利益。

至少要让对方明白,破坏这个家庭,破坏规则,那是要付出代价的。

想要维护一段关系,永远是利和害并行的,无原则的退让,只会换来对方越发的贪婪。

“以斗争求和平则和平存,以妥协求和平则和平亡”。

那如果这个案子正常打,应该怎么打?

首要一点,得积极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在本案里,男方可以从两方面着手,一是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二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目前呈现的共同财产仅一辆轿车,这明显不符合常理。

即便没有房产,可夫妻多年,难道连一点存款都没有?每月的8000转账呢?

男方完全有权提供自己的银行转账记录,要求女方对资金用途作出解释,或者向法庭申请调查令,全面清查女方的存款状况。

毕竟在婚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财产,通常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其中也包括女方为证明自身抚养能力所提及的两家网店。

谈到抚养权,坦率地讲,男方争取到的难度不小。

司法实践中,出于多种因素考量,往往更倾向于将孩子判给女方抚养,而且就目前来看,男方所展现出的抚养条件还不够充分。

但怎么说呢,即便困难重重,也绝不能放弃争取抚养权。

古人云“取乎其上,得乎其中;取乎中,得乎其下”,只有全力以赴争取抚养权,后续在争取探视权时,才更有底气。

同时,男方还要拟定更详细的探视方案,例如探视的频率,每次探视的时长等,即便抚养权最终可能无法到手,但这一权利决不能轻易舍弃。

除此之外,男方还需密切留意女方是否存在过错行为,像隐匿财产、出轨这类情况。

如果男方能证明女方有出轨、婚外情,甚至是婚内与第三方同居,也不会落得人财两空的惨淡结局。

人不自救天难佑,人不自渡无人渡。

自己的利益不去争取,指望青天大老爷给你争取吗?

懂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是一个人社会生存的必备技能,不然用一个知乎的老梗来说便是,

这种人以后离婚都没钱来付律师费。

最后再说点题外话,也是叠个甲。

在我看来,结婚这个事情终究是个人的私事,可以抱怨抒发不满,

但不要受到任何舆论的裹挟,也不要真的被情绪左右。

任何人的意见未必都管用,因为每个人所面临的情况都不一样。

所以非要说有什么建议的话,就只能说在那之前要多想想。

清楚地了解结婚的成本和代价,并非是要你对此事产生过度的恐惧和焦虑,而是为了让我们在做出决定前能够更理智、客观、谨慎地思考。

毕竟这年头能自由选择的事情真不多,结不结婚这事,勉强就算是其中一件。

我常跟朋友们讲,结婚这事一定要慎重,因为这关乎未来几十年的生活,是既定短期利益与未知长期利益之间的抉择。

没有结婚想法的朋友,我十分理解并支持。

有结婚想法的朋友(不论男女),现在离结率(离婚对数除以结婚对数)近50%了,请一定擦亮双眼。

一定把内心深处珍藏的好和良善留给那个真正值得对待的人。

全文完,感谢阅读,既然看到这里了,如果觉得不错,随手点个赞和“在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