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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集镇人民政府

关于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的通告

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根据市县有关规定,即日起施行线索有奖举报,现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韩集镇辖区范围内,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请即刻举报。

二、举报方式及奖励措施

(一)举报方式

对上述线索,广大群众可通过当面报告、拨打电话等方式向韩集镇政府举报。

举报电话:镇政府:0530—3711005;

镇分管负责人:18366031071

韩集镇派出所:18253089262

韩集镇应急办:13954072428

(二)奖励标准

根据举报,经行政执法部门和镇派出所查实:涉案金额超过50000元的,奖励举报人2000元;涉案金额在20000至50000元之间的,奖励举报人1000元;涉案金额在20000元以下的,奖励举报人500元;

举报人提供的信息应准确详实。重复举报同一售卖点或储存点的,以先举报者为准。

(三)举报线索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奖励

1.检举内容含糊不清、无法查证的;

2.检举的行为已被发现或正在查处的;

3.同案人检举的;

4.其他不予奖励情况。

三、其他要求

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除本人同意外,不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单位和其他信息。举报人举报的线索信息应当客观真实,并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韩集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2日

来源:魅力韩集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