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1月14日消息,新城控股公告称,下属子公司苏州新城创佳置业有限公司为被告的合同纠纷案件目前已一审判决。被告苏州新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支金高 1.31亿 元;被告苏州碧桂园对被告苏州新城上述债务中的 6544.18万 元承担共同赔偿责任等。因公司子公司将提起上诉,本案的诉讼结果及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公告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