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贾汪区网络文化协会会长单位

◆资料来源:贾汪区人民政府网

近日,有市民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咨询:关于空置房物业费的有关政策,贾汪区城管局予以回复。

市民咨询:

想咨询贾汪区是否适用徐州发改委2019年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号:徐发改收费发【2019】396号)第二条中关于空置房按70%收取物业费的相关政策?

官方回复:

市民:来信收悉,区政府责成区城管局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了解,区城管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人员实地调查处理。

经核实,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贾经发【2022】12号),其中第二条明确规定:< pan>连续空置六个月,空置期间的物业公共服务费按合同约定的百分之七十缴纳。

贾汪区的物业服务费收取适用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徐发改收费发【2019】396号文件。

徐州市贾汪区城市管理局

2025年1月13日

醉美贾汪法律顾问:

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

刘建业律师 17712010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