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

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修订后

正式对外发布

将为老百姓提供更安全、更实用的

出行工具

跟小编来看具体消息

据了解,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组织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将于2025年9月1日实施,旧版标准(GB 17761—2018)将被替代。

本次发布的新标准:

  • 强化了非金属材料防火阻燃要求;

  • 明确了电动自行车使用塑料的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5.5%;

  • 增加了电动机低速运行转矩等要求;

  • 完善了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

  • 提升了制动性能要求;

  • 将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由55kg提升到63kg;

  • 新增了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要求;

  • 要求电动自行车具备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

  • 不再强制要求所有车型均安装脚踏骑行装置;

  • 明确了电动自行车鼓励安装后视镜;

  • 要求生产企业明确电动自行车的建议使用年限,并在铭牌、产品合格证上进行标注。

新标准实施后,将降低火灾事故隐患和危害,减少交通事故风险,有效防范非法改装,提升车辆整体安全性能,更好满足消费者日常使用需求。

据了解,新标准设置了8个月的生产过渡期:在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企业既可以按照旧标准生产,也可以按照新标准生产;2025年9月1日以后,所有新生产的电动自行车都必须符合新标准要求。

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不会被强制淘汰,可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借助以旧换新等政策加速更新换代。

北京2025电动车以旧换新政策

暂时还没公布

新标准有哪些具体要求?

大家关心的问题都在这里

一图读懂

日前,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

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发布

《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指南》

对电动自行车挂牌登记

停放充电等问题提出新的要求

一起看看吧!

文件重点内容

一、信息登记进一步完善

居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和相关管理单位(以下统称管理单位)要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统一登记管理。

有牌照的车辆,登记信息至少包括车辆牌照、车主或使用人姓名、联系电话、门牌号;无牌照的车辆,登记信息至少包括车主或使用人姓名、联系电话、门牌号。

二、维护充电设施,提升充电效率

(1)强化维护保养,管理单位对小区内损坏的充电设施进行及时维修;

(2)提高充电效率,管理单位提醒居民群众电动自行车在满电或未充电状态下,不要长时间占用充电设施;

(3)优化便民服务,管理单位组织充电设施运营企业为老年人群体集中办理充电卡,确保老年人群体会操作、会使用。

三、违规停放处理

出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情况,管理单位要及时劝阻、制止。车主或使用人不在现场的,要通过微信、电话、短信、上门告知等方式告知车主或使用人,多次提醒(3次及以上)仍不改正的,组织人员将电动自行车挪至指定停放区域,并及时告知车主或使用人,无法取得联系的,在小区公告栏或业主微信群进行公告并警示。

管理单位对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及时报告村(居)民委员会、乡镇(街道)或公安派出所、消防等部门并协助处理。

来源:央视新闻,新闻坊,央视财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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