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食品厂因生产日期标注违规被查

在 2024 年 12 月 26 日的一次春节前食品生产安全专项检查中,广州白云区的一家食品厂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当时,执法人员看到该厂员工正在给芒果干的外包装标注生产日期为“2025 年 1 月 2 日”,可实际时间明明是 2024 年 12 月 26 日,这就意味着生产日期被推迟了 7 天。

这种行为显然违反了相关法规,属于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对此,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迅速采取行动,对该食品厂进行立案调查,并且当场扣押了将近 1000 包涉案的芒果干成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对于此类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等情况,如果尚不构成犯罪,县级以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没收违法所得与违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像食品、食品添加剂等。要是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会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则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甚至会吊销许可证。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借此提醒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务必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强化企业自律,切不可出现生产经营虚假生产日期食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