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校2025年审核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第一批)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附件1)。公示时间:1月13日——1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科反映(邮箱: 1320885073@qq.com )。

1.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非应届生须将本人人事档案在2月28日前转入我校研究生院(附件2),逾期未转者,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2.录取类别为“定向”的专业学位博士生须在2月28日前将培养经费到校证明交研究生院(成都校区1教315),逾期未交者,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3.报考方式为“硕博连读”的学生在博士入学前须按硕士培养方案完成相应的学习计划和培养环节。

研究生院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