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联建光电 证券代码:300269) 发布《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称:联建光电近日收到了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受理案件通知书,联建光电为原告,涉案金额约1.84亿元,现案件法院受理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据悉,诉讼共涉及7位被告:被告一,新余市风光无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被告二,太原市瀚创世纪文化传媒中心(有限合伙);被告三,新余市德塔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被告四至被告七分别为:申碧慧、高文晶、马晋瑞、于海龙。

公告显示,此次诉讼,联建光电共有7条诉讼请求:

判令被告一与被告二向联建光电支付其持有的联建光电股份,分别为1544866股与593130股,由联建光电1元回购并注销,被告一、被告二配合联建光电办理回购注销手续,若被告一、被告二不能足额支付上述股份,则应将交付不足部分的股份数折算为现金补偿款支付给原告

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支付现金补偿款,分别为2292.68万元、458.54万元,以及10674.6万元;

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分别以5861.38万元、1828.69万元、10674.6万元为基数,自联建光电起诉之日起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解贷款利率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判令被告四、被告五、被告六、被告七对诉讼请求所负原告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且本案诉讼费用由各被告共同承担。

公告还显示,此次联建光电提起诉讼的主要事实与理由为:基于前期根据联建光电与标的公司山西华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交易对手方签订的相关协议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盈利预测专项审核报告,公司向补偿义务人追究其需承担的补偿义务。

针对“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联建光电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值得注意的是,联建光电及其子公司近日涉及多起诉讼纠纷。

2024年12月26日,联建光电发布《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显示,联建光电及其子公司深圳市联动户外广告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下发的三份先行调节告知书,共有三个案件处于诉前联调阶段,尚未开庭审理。

在彼时公告中,联建光电及其子公司在两个案件中处于原告地位,涉案金额分别为2131.87万元和6045.66万元;另有一个案件其子公司处于被告地位,涉案金额为5356.81万元。

联建光电,成立于2003年,2011年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中高端LED显示设备及显控系统的研发、制造、工程安装和售后服务等整体解决方案。

2024年以来,联建光电业绩持续承压。2024年前三季度,联建光电实现营业收入约4.70亿元,同比下降36.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689.02万元,同比下降116.06%。

此前,联建光电在半年报中分析指出,2024年营收的减少,主要系2023年度联建光电已全部剥离了数字营销版块的子公司导致不再产生数字营销版块收入,以及数字设备业务因竞争加剧导致订单有所减少所致。

截至1月15日收盘,联建光电报收4.12元/股,总市值为22.6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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