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复婚不成自杀 让子女喝敌敌畏
女子复婚不成,竟让子女喝敌敌畏“一起走”,所幸未果!法院判了
陕西女子复婚不成让子女喝敌敌畏,终审维持三年刑期
2024 年 2 月的一天上午,陕西蓝田县发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的事件。女子周某因与前夫家的矛盾产生轻生念头,在该县某村前夫赵某家卧室欲自杀。
据周某供述,事发前一天下午,她询问赵某是不是不想复婚,赵某明确表示不想,晚上她将离婚的情况告知赵某的父亲,赵某却称不管他们的事情,只关心孙子归谁。在极度的绝望之下,周某在保温杯盖内倒入提前准备好的 “敌敌畏” 并加入红糖水,自己喝下后,想到自己死后无人照顾子女,于是让 4 岁的儿子和 8 岁的女儿饮用。
令人揪心的是,周某的女儿可能已经意识到母亲给自己喝的是毒药,据其回忆,周某给她和弟弟喝药之前,对她说 “我们一起走”,她理解就是一起死的意思,并且还劝周某这是毒药,不能喝。赵某等人发现周某及两个孩子中毒后,立即将他们送医抢救,万幸的是,三人均脱离了生命危险,经医院诊断,三人均为有机磷中毒,经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两个孩子的静脉血液等检材中均检出 “敌敌畏”。
在该案审理过程中,周某与前夫赵某达成和解协议,赔偿经济损失共计 3 万元,并取得了赵某的谅解。陕西省蓝田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一审认为,被告人周某因家庭矛盾产生轻生念头,在其服用农药 “敌敌畏” 后又故意让两个未成年子女饮食,造成两个子女有机磷中毒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其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鉴于本案系因家庭矛盾引发,被告人周某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周某赔偿赵某相关损失并取得谅解,亦可酌情从轻处罚,该院一审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三年。
之后,周某提出上诉,称掺有农药的红糖水系两个孩子误食,并非自己故意让他们喝的。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查明,事发前一天晚上,周某给赵某的母亲发微信称 “我买了敌敌畏,把家里的敌敌畏也带走了,祝一家子逍遥快活”“我跟我两个娃在另外一个世界会过得很好很好”。法院认为,两名子女虽然年龄较小,但其陈述的案发经过和周某的供述以及其在案发前发给婆婆的微信等在案证据能够相互印证,足以证明周某实施了故意杀人的犯罪行为。
日前,西安中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起案件不仅让我们看到了家庭矛盾激化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也提醒人们在面对情感困境时,应保持理智,寻求合理的解决方式,切勿采取极端行为,同时,社会也应进一步完善心理援助和社会支持系统,避免类似悲剧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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