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山东省财政厅发布高级会计师评审公示通知,1660人通过24年度评审,但现在重新发布了通知,显示共有1661人符合条件,这是什么情况,欢迎大家评论区讨论

山东省财政厅重新发布高级会计师评审结果

各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1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山东省会计专业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于2024年11月24日评审通过的丁宁等1661名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符合规定,现予以公布,其职称取得时间自评审通过之日起算。

附件:2024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通过人员名单.xls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12月19日

山东省发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登记的温馨提示

各会计人员:

目前,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已经启用,其中“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模块功能尚不完善,为保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完整,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现将我省在全国统一平台的继续教育登记事宜提示如下:

一、2024年12月31日前,通过我省各级会计管理机构认可的继续教育网络培训、面授培训及其他形式,已完成2024年当年度及补学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分,均已登记至原“山东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本人可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山东会计之家——会计人员管理——信息查询”进行查询。

查询到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记录将统一更新至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个人无需在全国统一平台进行任何操作。

二、2025年1月1日—3月31日通过网络培训补学完成的2024年度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系统会将学习记录对接至全国统一平台,无需个人申请

2025年4月1日后通过网络培训补学完成的2024年度继续教育专业科目,需自行在全国统一平台申请登记。

2025年1月1日后通过网络培训补学完成2023年及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需自行在全国统一平台申请登记。

个人申请登记路径: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继续教育学分申请——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申请。

三、2025年及以后年度通过网络培训参加继续教育,当年度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在次年3月31日前完成的,系统会将学习记录对接至全国统一平台,无需个人申请;次年4月1日后完成的,需个人自行在全国统一平台申请登记。

四、网络培训以外的其他继续教育形式登记方式

1.参加省高端会计人才培训、省会计学会培训班,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由省财政厅统一登记。

2.通过全国税务师统一考试《财务与会计》科目、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资产评估相关知识》科目的会计人员,个人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报,由信息采集所属地财政部门审核登记。

3.财政部门以外的单位经备案后组织面授培训的,待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备案的财政部门提供学员名单等材料,由所备案的财政部门审核后完成登记。

4.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公开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书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的,个人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报并上传证明材料,由信息采集所属地财政部门审核登记。

五、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由人社部门负责,会计人员在人社部门规定的网站完成相应学习即可,无需在全国统一平台申请登记。

山东省财政厅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