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商银行成功开展杭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金融债券(第一期)柜台分销,标志着全国首单非银机构金融债券柜台分销业务正式落地。该笔业务是在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上海清算所的指导支持下,进一步扩大柜台债券品种、拓宽柜台投资渠道、丰富柜台场景和功能的有效探索。
本期债券发行主体为杭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期限1年,票面利率1.69%,浙商银行作为主承销商及柜台业务开办机构,通过柜台向6家金融机构法人及资管产品户分销,有效服务更广泛的金融机构投资者参与债券市场,也为发行人拓宽了融资渠道。在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上海清算所的高效协助和大力支持下,浙商银行迅速完成了柜台发行相关系统联接、文件报备等工作,最终携手发行人、投资人顺利完成柜台分销。
自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实施以来,浙商银行积极响应政策号召,坚持从推动系统迭代升级、发力柜台债券产品创新、提升做市交易服务质量等方面多措并举,精准对接金融机构柜台投资人需求。目前,浙商银行已建立柜台业务的多场景一站式综合服务体系,覆盖注册开户、一级认购、二级交易、债券回购以及质押再贷款等功能,为金融机构投资人参与柜台债券市场提供类银行间的交易便利和做市服务。
未来,浙商银行将持续践行“善”与“数”的理念,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初心,聚焦“以客户为中心”的综合协同改革,紧跟市场动态和客户需求,不断打磨产品和服务,在柜台债券领域持续发挥自身优势,继续加大创新力度,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体验。
供稿:资金营运中心、金融机构部编辑:陆雨婷校对:徐依晨
(浙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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