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上午,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经大会无记名投票选举,杨正根当选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选出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杨正根出生于1965年,早年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清远市司法局、广东省委统战部、广东社会主义学院工作。

2020年前往国家民委任职,任监督检查司司长。2013年改任政策法规司司长。

2016年回到广东省工作,任民宗委副主任。2018年任省高院副院长,2021年改任广州铁路运输法院院长,同年底再改任广州中院院长。

2024年11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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