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纵横股份发布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斌因个人离婚纠纷被判决分割持有的公司股份。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结果显示,任斌持有的2050万股股份中,有1230万股归邝明芳所有。任斌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以1月17日纵横股份的午间收盘价34.33元/股来计算,任斌即将过户的股票价值约为4.22亿元。
据了解,2024年2月26日,纵横股份就收到实际控制人任斌通知,得知其收到《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其配偶邝明芳作为原告向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离婚并对其家庭财产包括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分割。
经历长达近一年的诉讼,一审判决准予邝明芳与任斌离婚,并准予邝明芳诉讼请求。
不过该案件尚处于判决上诉期,任斌表示将会提起上诉,最终诉讼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可能会导致任斌持有的股权比例发生变动。
离婚不影响实际控制人
2024年三季报显示,任斌作为纵横股份第一大股东,直接持有公司23.41%股份;任斌为海南永信大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简称:永信大鹏)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纵横股份2024年半年报显示,任斌能够控制永信大鹏持有的10.18%股份。
此外,纵横股份股东任斌、王陈、陈鹏分别于2019年11月16日、2020年5月25日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协议各方在作出行使相关表决权、决定权或提出议案等意思表示之前,应当及时通知其他方并协商一致意见;如各方对同一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以任斌对待决事项的意见为准。因此,任斌能够控制王陈、陈鹏分别持有的公司15.61%、6.89%股份。
综上,任斌合计控制纵横股份56.09%股份,系纵横股份实际控制人。
对此,公告显示,根据本次一审判决结果测算,结合任斌与股东王陈、陈鹏的一致行动协议安排,预计本次诉讼对纵横股份的实际控制权不存在重大影响。
公告还显示,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斌在资产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涉诉讼事项不会对纵横股份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生产经营正常。
丨来源:川商传媒综合21世纪经济报道 丨
★★★郑重免责声明★★★
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文中所有观点仅代表被采访者个人立场及个人观点,不具有任何指导和买卖意见!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川商传媒(杂志)
天下川商的资讯、社交和服务平台
商务与合作可联系川商传媒小助理
【微信ID:CS-scrb】
监督电话:028-86969842
后台回复【川商】还可加入读者群
编辑:孙雪涵 责编:侯格格 校对:邱向东
二审:文婷黎
三审:张 镜
星标【川商】
不错过每一条推送
如果您觉得我们的文章还不错
还可以在文末点赞和点击“在看”
您的星标,对我们至关重要!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