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自2025年1月18日0:00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请人民群众减少户外活动,选择绿色出行方式,做好自身防护。

特此公告!

菏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

2025年1月17日

交通管制措施

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市、县城区内禁止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

来源:菏泽环境、菏泽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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